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和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令、政策和规章制度,提供制定地方财政税收政策基础数据,编制全区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全区各项财政支出,负责财政资金的调度和拨款。
2、管理区属单位的财务工作,执行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审查汇编财务收支计划和决算。
3、管理区级预算内外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基建拨款等各项财政支出,监督各项财政资金的分配和使用。
4、参加宏观经济的决策和管理,参与投资、劳动工资、物价、经贸、科教、住房、医疗卫生、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改革。
5、指导全区会计工作,负责全区会计事务。
6、负责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进行产权登记、汇总资产报表等基础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产权变动,以及对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重大经济事项涉及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进行核准,管理全区国有资产。
7、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8、负责全区金融监管相关工作。
二、内设机构
金融办、预算办、国库办、债务办、税源办、资产办、非税中心、国库支付中心、办公室
三、办公地点
花山区湖东中路20号 邮编:243000
四、联系方式
0555-2810766(办公室)
五、办公地点
马鞍山市花山区湖东中路20号
六、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七、花山区财政局领导及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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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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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颖骅 |
马鞍山市花山区财政局局长 |
28203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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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 艳 |
花山区财政局副局长 |
2816566 |
咨询电话:0555-8880518 传真:0555-8880528
办公地址:马鞍山市花雨路3号 邮编:243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马鞍山市花山区财政局金融局负责全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管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
马鞍山市花山区财政局国库办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相关制度办法,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审查汇编财务收支计划和决策。
马鞍山市花山区财政局税源办负责宣传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及预算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马鞍山市花山区财政局资产办负责起草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方案、国有资产收益分配方案,提交区政府研究决定后实施。
马鞍山市花山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相关制度办法,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审查汇编财务收支计划和决策。
马鞍山市花山区财政局预算办负责全区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财政资金的调度和拨款,承担区级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编制全区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级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
马鞍山市花山区财政局债务办贯彻执行国家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负责拟定区级政府性债务及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管理的政策措施,评估、预警和监控债务风险状况,防范财政风险;负责全区政府债券的分配和管理;
马鞍山市花山区财政局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拟订和执行区财税发展战略、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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