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构设置
马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具体承担马鞍山市不动产登记工作,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面向社会的窗口单位。
二、编制机构
根据市编办《关于调整登记不动产职责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马机编办【2016】9号)精神,中心下设8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受理科、审核科、档案科(信息科)、权调科、集体产权科和博望、郑蒲港新区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三、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及国家、省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法规、规章和政策。
2、承办市本级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
3、负责拟定市本级不动产登记业务规范和工作流程。
4、负责市本级不动产登记统计、分析,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服务。
5、负责市本级不动产登记数据资料的整理、保管和备份,以及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6、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窗口设置
不动产登记大厅设有总咨询台、预审、受理、首次登记(权籍调查)、查封登记、档案查询、收费、发证等窗口;安装了触摸屏、LED显示屏、叫号机等;配备了饮水机、老花镜、指示牌、休息椅等;建立了绿色通道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便民措施;印制了各项业务规程、服务指南;设立了举报箱、举报电话;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将制度公示上墙。
五、法定代表人:邢正
六、办公地点:马鞍山市太白大道3555号
七、办公电话:0555-8210817
八、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咨询电话:0555-2333005
办公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汇通大厦)市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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