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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凉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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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卓凉公路东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4—4202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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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信息

凉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机关职能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上级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完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依权限组织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受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委托,承担有关反垄断调查。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凉城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质量管理工作。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推进品牌发展战略。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按规定权限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配合开展缺陷产品的召回,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负责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执行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凉城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 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和特殊食品备案、监管等工作。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落实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按照授权,统筹协调全县标准化工作重大事项。组织开展标准实施信息 反馈、标准评估、标准复审工作。依法对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工作。按照规定权限,承担相关认证监督管理等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贯彻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规章,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

(十六)拟订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组织专利转化项目实施,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指导商标专利执法、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依法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十七)组织指导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及指导非公经济组织团建工作。

(十八)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等工作。

(十九)负责药品(含中药、蒙药等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部门监管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十)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楲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以及化妆品经营、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地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十一)按法定权限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许可、登记、备案等管理工作。

(二十二)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三)完成凉城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四)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贯彻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国内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市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 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营商环境。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 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配合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 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6.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流程,有效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快建设知识产权 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汇集知识产权信息 按产业领域加强知识产权导航,为创业创新提供便捷查询咨询等服务,实现信息免费或低成本开放,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和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对商 标抢注、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规范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行为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二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凉城县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凉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凉城县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做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做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2.与凉城县农牧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凉城县农牧局负责食用农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凉城县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2)凉城县农牧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凉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凉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凉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凉城县卫生健康委员 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 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凉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凉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凉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凉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

4.与凉城县商务局的职责分工。(1)凉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凉城县商务局负责与经贸相关的多双边知识产权对外谈判双边知识产权合作磋商机制等工作(2)商务局负责牵头推进市场诚信公共 服务平台建设等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负责拟订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3)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承担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工作,负责酒类流通监管和酒类食品安全。

5.与凉城县城市管理综职责分工,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城镇管理范围内流动无照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安全、保密、督查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非税收入、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及制装管理工作。承担各类资金的绩效 管理工作。

(二)综合规划股

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拟订全县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纪检、宣传、群团精神文明、目标考核考评工作。

(三)人事股

承担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四)政策法规股。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依法依规设计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和行 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听证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五)登记注册股

贯彻实施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提供涉企信息查询服务。负责规定范围内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开展食品等市场监督管理方面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分拨及领证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配合县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

(六)信用监督管理股

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 ”,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建立全县产品质量诚信制度。

(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

贯彻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秩序、行为的监管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消费环境建设和消费环境评价工作。指导凉城县消费者协会工作。

(八)知识产权发展保护股

负责编制凉城县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知识产权强先建设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承担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用及标准化体系建设。协调指导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无形资产评估及企事业单 位知识产权工作,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贯彻执行商标、地理标志产品等 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和政策。承担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和地理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拟订实施商标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对商标印制企业的监督管理。组织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审核推荐中国驰名商标。

(九)广告监督管理股

拟订广告监督管理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对有关服务领域经营行为规范和监督 检查工作。组织指导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开展广告违法行为的查处。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十)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

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拟订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承办凉城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一)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

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政策措施。承担食品安全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等工作。分析掌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酒类流通监管和酒类食品安全。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领域安全形势、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备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

分析掌握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 在问题并提出建议。开展餐饮服务环节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工作。推动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组织实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三)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

负责全县药品质量安全和药品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监督和指导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依权限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指导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分析研判药品安全监管形势,对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并参与后续处置工作。组织定期或随机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领域及药品批发经营领域安全进行合法性、合规性检查。负责流通领域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化妆品安全进行全面监管和分析,提出改进和完善监管制度机制的建议。承担和指导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实施,监督实施化妆品的标准分类规则和技术指导原则。负责实施和指导经营使用环节现场检查,并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县流通领域医疗器械的监督 管理工作。承担监督和指导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和管理办法的实施。监督实施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制度,指导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十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对全县特种设备的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照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

(十五)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

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各类市场价格行为、行政事业性收费、重要公用事业等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市场价格异动的监测,执行国家价格干预措施。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打击传销相关工作,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受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管局委托,承担有关反垄断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十六)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股

指导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组织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承担组织查办、督查督办有全县性影响的大案要案工作。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指导对有关服务领域经营行为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和质量提升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并组织实施质量激励制度措施,推进品牌建设。拟订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规划。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工作。组织开展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和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监督管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相关工作。依法对相关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商品条码及标识监督工作。负责标准化协调机制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认证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自愿性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及有关认证咨询活动。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承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 管理工作、组织计量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规范计量数据使用。承担全县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

三、派出机构

鸿茅镇东市场监督管理所、鸿茅镇西市场监督管理所、岱海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麦胡图市场监督管理所、六苏木市场监督管理所、永兴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蛮汉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天成乡市场监督管理所、厂汉营乡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派驻乡镇辖区的市场监管工作,承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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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统信息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二、系统功能简介 1、查询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输入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查询。系统支持按名称的关键词模糊查询,一次最多显示100条记录。对于无效的查询条件,将不会显示查询结果。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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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申办平台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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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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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城县鸿茅镇东市场监督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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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城县麦胡图市场监督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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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城县六苏木市场监督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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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城县永兴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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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城县蛮汉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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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城县天成乡市场监督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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