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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元山子乡党委、政府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策,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乡各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 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提高党建工作的实效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负责辖区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促进经济发展。编制和执行辖区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指导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营造发展环境,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为经济主体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努力增加农民的收入。
(三)组织公共服务。建立和完善本乡“三农”服务体系,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贯彻落实教育体育、民政、财政、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卫生健康、土地流转、村财代理、统计、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服务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
(四)实施综合管理。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辖区内集市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生态环境、文明创建等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辖区综合行政执法,统-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五)维护社会稳定。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六)指导基层自治。指导村民委员会,组织村民和单位参与乡村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村务公开,指导监督村级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七)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民等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加快现代农业强乡步伐;巩固脱贫攻坚取得的成果;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九)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十)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元山子乡人民政府设五办一局两中心,分别为:
1.党政综合办公室
2.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
3.乡村振兴办公室
4.社会事务办公室
5.平安建设办公室
设置相当于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3个:
1.党群服务中心(挂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
2.综合行政执法局
3.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党政综合办公室职能职责
负责党委、政府的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人大办公室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决策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人事和财政等工作。
一、负责党委、政府的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
二、负责乡党委、政府机关的文件、信函的日常文书处理和保密文件、内部资料的起草、校核、印制、分发、清退、归档及上下级、平级部门文件收发。
三、负责乡党委、政府组织会务及培训通知、安排、记录、整理及存档,会议纪要编印。
四、承担人大办公室工作。
五、负责党委、政府决策的督促检查工作。
六、负责单位人员请销假、外出报备登记、人员考核等人事工作。
七、负责做好预算内(外)资金和专项资金的记帐、算帐、报帐等日常会计核算工作、按照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相关财政工作。
八、负责单位公车、公章、单位物品及档案室管理等后勤工作。
九、办理乡党委、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职能职责
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宣传、意识形态、文化体育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
一、负责全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管理,研究和提出全乡基层组织建设的阶段性规划、意见及相关政策建议。承担有关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综合工作,组织开展党内表彰活动;负责党刊征订工作;承办基层党代表大会的审批和有关工作;办理党的组织机构设置和隶属关系的审批。
二、负责全乡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承担全乡党员集中性和经常性学习教育活动的有关具体事务、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党员统计分析工作、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元山子乡党建网”维护工作。
三、组织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考核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每个成员完成工作。
四、负责宣传、意识形态工作,负责乡政府公众号等宣传平台日常管理、舆情日常管控、辖区公益宣传管理、宣传队伍日常管理、开展日常文化宣传、制定宣传工作计划等工作,定期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及网络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
五、负责对辖区内文化活动室进行业务指导、管理工作,定期开展文化培训工作;进行文化体育交流、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负责对辖区文物日常保护管理工作,做好日常巡查、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六、负责定期组织召开统战工作部署研究会议,定期组织召开民族、宗教工作业务知识、政策培训会,统计辖区少数民族人员及宗教信仰人员的人口情况,对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登记、走访、排查工作,组织开展少数民族及宗教人员文体活动,
七、负责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乡村振兴办职能职责
1.负责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2.负责扶贫开发工作
3.负责产业规划发展工作
4.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5.负责生态环境等工作
6.负责辖区内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管理等工作
7.负责各村组织实施的建设工程的预算审校、招投标等工作
8.负责辖区内防迅抗旱工作
9.综合协调公共卫生、动物防疫、文明村建设等相关工作
10.协助做好辖区内的城乡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辖区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
11.协助开展市场监督、环境保护、危旧房改造等工作
12.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卫生、教育、残联、劳动就业、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等各项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乡间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有关政策的监督实施;
3.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抓好村务公开和村干部的培训、考核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
4.做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特困人员、灾情补助、老龄等的资料复审、资格审批、资金发放、档案保存等工作;
5.做好计生奖扶、特扶、独生子女费的资金发放工作;
6.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的困难认定和社保补贴送审工作,统筹做好公益性岗位的开发、招聘、岗位调配、工资发放等工作;
7.做好残疾人普查、补贴和辅助器具发放等工作;
8.做好与民政局、卫健委、教育局、就业局、残联等部门的接洽工作。
平安建设办公室职能职责
负责应急管理、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网格化工作。
一、围绕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对接协调政法、综治、公安派出所、检察院、法院、司法等单位,为乡政府建设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和法治保障;
二、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政策措施,制订乡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方案、措施等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负责建立完善社会治理机制,推进公共安全和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推动平安创建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四、掌握乡政府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负责联系平安建设各成员单位,分析治安形势,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五、针对各时期治安突出问题,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等专项工作;
六、组织和指导各村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七、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八、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各村司法行政工作;
九、负责乡政府法治宣传和依法治乡工作,拟定普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村开展法治宣传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十、负责指导管理各村基层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十一、负责全乡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各村做好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十二、负责乡政府综治、司法行政人员、普法骨干、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工作;
十三、负责乡政府反邪教、戒毒等工作;
十四、办理信访事项,协调、督促检查信访案件办理、落实情况;
十五、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党群服务中心职能职责
1.集中办理我乡承接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实现“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
2.负责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
3.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我乡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
4.提供党员群众日常教育、法律、文化体育、卫生健康、就业创业、公共安全、区域共建共享等服务,推进机关服务窗口化、平台化,具体受理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社会救助、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等审批服务事项;
5.负责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与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丰镇市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对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提高审批服务效能;
6.大力推动媒体传播平台与政务平台融合,提升服务群众、引导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7.承接区级下放的审批服务事项;
8.承办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服务事项。
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能
(一)行使区域内环境卫生、乡村规划、绿化等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依规对乱搭乱建建筑物或者设施进行整治清理;行使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不包括规划批准的在建工程);
(二)行使区域内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对无照流动摊贩的行政处罚权,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三)行使区域内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对辖区道路违法停车和非法营运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
(四)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行政处罚权;
(五)承担产(商)品、食品、药品经营环节及酒类食品安全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依法查处各类无照无证经营行为;
(六)负责辖区河道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强制;
(七)行使水务渔政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
(八)行使农业、畜牧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
(九)行使林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
(十)行使国土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
(十一)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
(十二)承办其他需要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执法的工作或乌兰淖尔乡人民政府交办的事项。
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职能职责
负责农业新技术的引进和新品种的改良推广工作;负责农业政策的宣讲、农业技术培训和农业技术信息服务工作;负责农业病虫害监测预报和防治工作;负责畜牧业政策的宣传和动物疫病调查、监控和报告工作;负责农牧业统计工作。
一、负责贯彻执行和宣传国家、自治区、乌海市有关农牧林水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和推广工作,为农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加快农业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
三、负责指导农业产业化生产、经营活动及农产品的加工、销售、储藏、流通等方面的服务保障,以及培养、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四、支持乡域内农业技术服务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群众性组织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活动,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工作。
五、负责宣传普及农业科技知识,引导农民进行农业结构调整,开展农业多方位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信息咨询服务。
六、负责本辖区内农牧林业病虫害调查、监测、报告和防治等工作。
七、负责辖区内农牧林水基础信息的采集和统计工作,提供可靠的信息数据,供领导决策参考。
八、负责落实好支农惠农政策宣讲和农业补贴款发放等工作。
九、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做好农业普查、土壤污染源普查、农业抽样普查等工作,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知识宣传,组织协调办理农业保险等工作。
十、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丰镇市元山子乡元山子村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每周一——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2:30——6:00
联系方式:乡政府电话:0474—3451001
负责人姓名:李昊
咨询电话:0474-3268056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丰镇市新区巨宝庄路富邦北门办证大厅东正西方向90米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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