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依权限组织查处违法案件,协调查处督办跨区域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受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委托,承担有关反垄断调查。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丰镇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推进品牌发展战略。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按规定权限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商都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负责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制度措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和特殊食品监管等工作。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落实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按照市政府的授权,统筹协调全市标准化工作重大事项。组织制定丰镇市地方标准及开展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标准评估、标准复审工作。依法对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工作。按照规定权限,承担相关认证监督管理等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丰镇市知识产权战略,起草有关知识产权的政策措施,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
(十六)拟订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管理丰镇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组织专利转化项目实施,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指导商标专利执法、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指导开展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等工作。
(十七)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等工作。
(十八)负责药品(含中药、蒙药等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乌兰察布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监督管理政策规划,制定部门监管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九)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以及化妆品经营、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负责本地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十)按法定权限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许可、登记、备案等管理工作。
(二十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安全、保密、督查、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并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组织开展质量安全、市场秩序、服务发展等重点任务考核工作。拟订全市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
(二)政策法规股。组织拟订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制度。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依法依规设计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听证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三)执法稽查股。拟订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组织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四)登记注册股。负责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指导和推进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负责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提供涉企信息查询服务。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注册和监督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外商投资企业数据统计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推荐、初审、审批备案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检验、检测、审查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涉及其他部门联合审批的相关事项。负责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五)信用监督管理股。组织指导对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及信息公示工作。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等工作;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建立全市产品质量诚信制度。组织指导全市市场主体年报工作。负责全市市场监督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工作,制订市场监督所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等工作;指导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工作。
(六)消费环境建设股。负责全市市场消费环境的规划和实施。负责保护消费者权益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组织实施。负责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消费环境建设和消费环境评价工作。统筹协调消费者权益行政保护工作。
(七)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反垄断股)。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各类市场价格行为、行政事业性收费、重要公用事业等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市场价格异动的监测,执行国家价格干预措施。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打击传销相关工作,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受上级部门委托,承担有关反垄断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八)产品质量发展监管股。完善并组织实施质量激励制度,负责组织开展全市认证监督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质量、认证、监察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制订认证监管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自愿性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及有关认证咨询活动。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工作。组织开展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和重大质量事故调查。
(九)计量和标准化股。组织实施质量、标准化、计量、合格评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和指导全市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名牌战略和标准化战略;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协调名牌评价工作;研究分析报告区域产品质量状况,制定实施质量发展规划,推进质量发展工作。依法监督标准的实施;按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管理全市商品编码工作。
(十)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股。组织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制订监管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自愿性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及有关认证咨询活动。承担全市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统筹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发展,组织协调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
(十一)食品安全协调与抽检监测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商品质量抽检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政策措施。承担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等工作。拟订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承担风险监测工作。
承办丰镇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二)食品生产监管股。拟订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负责全市食品生产环节行政许可及监督实施,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十三)食品流通监管股。负责全市食品经营行政许可及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开展相应的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组织开展酒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十四)餐饮服务监管股。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和综合协调,拟订餐饮服务环节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等工作。
(十五)特殊食品监管股。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领域安全形势,负责组织实施特殊食品许可、备案、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监督和指导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依权限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指导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分析评判药品安全监管形势,对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并参与后续处置工作。组织定期或随机对药品生产领域及药品批发经营领域安全进行合法性、规范性检查。落实自治区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七)化妆品监管股。负责流通领域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化妆品安全进行全面监管和分析,提出改进和完善监管制度机制的建议。承担和指导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实施,监督实施化妆品的标准分类规则和技术指导原则。负责实施和指导经营使用环节现场检查,并查处违法行为。
(十八)知识产权发展保护股。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承担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运用及标准化体系建设。协调指导质押融资、无形资产评估及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等官方保护,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等工作。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执法协作机制建设。
(十九)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拟订广告监督管理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开展广告违法行为的查处。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组织实施商标和专利保护等地方性法规及有关制度、政策。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知识产权的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
(二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十一)科技和信息化股。拟订实施相关科技发展规划,提出丰镇市质量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需求,承担相关科研攻关、合作交流、成果应用等工作。承担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指导实施等工作。
(二十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负责建立、完善全市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秩序、行为的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
(二十三)人事股。承担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十四)财务装备股。承担机关预决算、非税收入、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及制装管理等工作。承担各类资金的绩效管理工作。管理系统装备配备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党建工作。
个体经济组织党建办公室:组织指导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指导非公经济组织团建工作。
(二十五)基层派出机构:
1、旧城区市场监督管理所
2、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所
3、南城区市场监督管理所
4、北城区市场监督管理所
5、工业区市场监督管理所
6、隆盛庄市场监督管理所
7、巨宝庄市场监督管理所
8、红砂坝市场监督管理所
9、黑土台市场监督管理所
10、三义泉市场监督管理所
11、官屯堡市场监督管理所
12、元山子市场监督管理所
13、浑源夭市场监督管理所
14、综合市场监督管理所
15、市场监督管理园区分局
办公地址:丰镇市科技文化服务中心综合楼14层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上午)/14:30-18:00(下午)
负 责 人:贾仲飞
联系方式:0474-3259912
咨询电话:0474—8328166 8322378 申诉举报电话:0474—12315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察哈尔西街25号 , 邮政编码:012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74-3268056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丰镇市新区巨宝庄路富邦北门办证大厅东正西方向90米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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