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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莲渠乡党委、马莲渠乡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在办好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中发挥职能作用。
主要职责: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做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 力 。
(三)推进经济建设。负责拟订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建设等规划,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发展水平,组织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快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四)服务“三农”发展。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深化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完善生产、 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民增收。
(五)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村(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负责抓好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 卫生健康等工作,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推进政务服务相关改革,优化便民服务质量。
(六)加强基层执法。整合基层一线执法力量,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继续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强化对辖区范围内 执法力量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加强对区派驻机构和人员的日常管理,对派驻机构负责人任免提出意见。
(七)维护安全稳定。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相关工作。建立综治管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统筹协调指挥机制,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好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等相关工作。
(八)推进民主法治。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领导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业委会建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组织村 (居)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自治、法治、 德治相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九)接受人大监督。负责组织召开乡人民代表大会,听取和讨论本级人民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依法开展人大代表选 举工作。联系本级或辖区内人大代表,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进行检查,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听取、反映代表和群众的 建议、批评和意见。
(十)做好政协工作。配合做好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 加强政协委员队伍建设,推进政治协商和基层协商有效衔接。
(十一)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完成区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马莲渠乡党委、马莲渠乡政府设5个内设机构:
(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乡党委、政府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乡党委、政府决策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公文起草审核、文电收发、政务公开、档案资产管理、督查考核、 机关后勤等工作;负责人大、人事、财务、机构编制、权责清单、保密、机要和档案工作。
(二)党的建设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统一战线、意识形态、 思想宣传、民族宗教、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党员干部监督管理、教育培训、考核考评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党代会代表联络、离退休党员服务保障等相关工作;负责指导辖区内小微企业、社会组织及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负责协调指导马莲渠乡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开展有关工作。
(三)社会治理办公室(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村社治理、政法、综治维稳、网络安全、舆情监测、护路护线、禁毒、反邪教、信访投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研判预警、协调联动、问题转办、督查考核等工作;负责人民防空、 安全生产、交通安全、粮食安全、物资储备等工作;负责各类自然灾害和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订实施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火、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灾救灾减灾及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救援和处置工作;负责各种防灾救灾物资设施的保障维护、分配管理和监督使用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小区物业、公共设施管理、水土保持等工作;负责马莲渠乡组织实施的建设工程的预算审校、招投标 等工作;综合协调公共卫生、动物防疫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的城镇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辖区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小区规划验收等工作;协助开展市场监督、环境保护、老旧小区整治、拆迁、保障性住房管理等工作。
(四)经济发展和建设办公室。负责制订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工作;负责乡村振兴战略具体实施,各类涉农资金监管、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乡村规划、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工作;负责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林业、水利、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强村集体经济和项目建设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工信、科技、 金融、审计、统计等工作;负责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工作。
(五)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卫生 健康、医疗保障、住房保障、公共就业、劳动保障、教育、民政事务、农村社区管理等工作;协助乡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医疗保障、卫生健康、就业创业等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咨询、解答、调查和执行工作;指导基层组织依法自治和组织培育社会组织。
马莲渠乡设3个事业单位:
(1)党群服务中心(挂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负责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整体设置、安排和调度,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支撑平台;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内党员;负责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负责综合审批便民服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 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拥军优属等工作;负责协调和组织实施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负责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
(2)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自治区赋予乡镇行政执法权力,以乡政府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执法区域内的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和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负责区域内的重大活动、重要工作的执法保障,做好相关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参与部门联动,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及专项整治工作。
(3)文旅融合发展和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推动实施文旅与农业融合发展的乡村文旅重点项目;落实产业帮扶政策,做好“土特产”文章,依托农业农村特色资源,挖掘乡村多元价值,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负责全乡农、林、牧、 水等领域技术服务和推广工作;配合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和文旅融合发展工作;参与制订全乡农牧业技术推广中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良种选调,对农牧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具进行试验、示范;负责为农牧民提供产业 信息服务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农牧业技术指导、咨询、培训工作,负责宣传农牧业科学知识、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等相关政策。
办公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北郊新集镇内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8:00
联系方式:0474-8301862
单位邮箱:jnqmlqx@163.com
负责人:纪新宇
咨询电话:0474-8303908
办公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中心B2号楼一楼集宁区政务服务大厅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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