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麻江县宣威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及本级党委的决定;
2.执行本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负责本区域农业、林业、水利、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体育、民政、安全生产管理、村镇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族宗教和社会稳定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3.推进社区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国有资产、集体财产和各种经济组织及公民的合法权益;
4.协同和支持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其设在本区域内机构的服务与管理;
5.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和村(居)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
6.抓好区域内经济发展、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与就业、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区域内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
7.抓好工业和招商引资工作;
8.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麻江县宣威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组织进驻部门(单位)设立行政审批和公共便民服务窗口,集中办理行政审批许可、行政性收费、公共便民服务等事项;对进驻部门(单位)受理、办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催办和督办;
麻江县宣威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本镇行政区划、地名规划等相关工作;依法做好婚姻登记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上级业务部门委托办理的其他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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