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自治县格凸河镇人民政府职能信息
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格凸河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制订并组织实施辖区内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党的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领导本区域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负责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宣传、精神文明和统战工作。负责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等工作。
(三)负责镇总体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负责全镇规划管理、城镇管理、房产管理、土地使用、拆迁和开发等工作,对镇内已建成的市政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
(四)负责镇内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按法律法规,在符合本县土地总体规划的前提下,负责对镇内土地及其他资源进行统一开发,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环境资源保护等工作。
(五)组织实施全镇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及涉外经济活动,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审核投资项目。
(六)负责镇内农业、农村经济、新农村建设工作。推进全镇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
(七)负责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和各类教育活动;负责全镇教育、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劳动社会保障等实施工作。
(八)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九)负责镇内财政收支工作。编制并执行全镇财政预决算计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税收征管工作。
(十)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派驻机构的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