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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及所辖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19〕2号)、《中共贵阳市乌当区委、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政府关于贵阳市乌当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乌党发〔2019〕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贵阳市乌当区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区卫生健康局)是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区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卫生健康工作法律法规;落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落实艾滋病防治工作,执行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食源性疾病监测和国民营养计划等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开展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落实政府办医职能,行使公立医院举办权、发展权、重大事项决策权、资产收益权等。审议公立医院章程、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实施、收支预算等。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落实计划生育家庭扶助机制。
(九)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加强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力度,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社会办医疗机构规划和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区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组织编报区卫生健康局机关预决算,对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开展对外交流合作。
(十三)提出加强全区医院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医院党建工作质量进行评价。
(十四)负责中医药事业发展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具体工作;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五)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责调整。
1.将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原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原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除“三创”综合考核职责外的其他职责,以及原区安监局的职业健康安全日常监督管理职责等划入区卫生健康局。
2.将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划入区医保局。
(十七)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乌当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疾病治疗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展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人口影响评估,完善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区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贯彻实施国家药典和省、市药品监管相关政策,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区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向区医保局提出医疗服务、药品价格政策和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区医保局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集中采购和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等工作。
咨询电话:0851-86849550;0851-86462108。
办公地址:贵阳市乌当区高新北路2号智汇云锦孵化基地B6栋二、三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申请人需提前1个工作日进行预约。非工作时间(工作日17:00—18:00、非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13: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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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贵阳市乌当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中医药管理科)。负责全区医疗卫生机构相关的规划、审批和管理工作;执行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
贵阳市乌当区卫生健康局基层妇幼卫生健康科。负责全区基层卫生机构日常管理和老龄办工作;负责全区妇女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具体包括:执行乡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政策、规范,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贵阳市乌当区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和职业健康工作。负责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计划、免疫计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防控体系,防止、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
贵阳市乌当区卫生健康局宣教科(科教科)。负责宣传、新闻、信息等工作;负责本单位、本系统宣传网络工作,信息发布工作;负责舆情信息、监测和舆论引导等工作;负责宣传思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新时代文明、创文等工作;
贵阳市乌当区卫生健康局政策法规科。负责实施卫生健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行政赔偿等工作;承担卫生健康重点问题调研工作;
贵阳市乌当区卫生健康局规划信息科。承担健康乌当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予以实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工作,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贵阳市乌当区卫生健康局单位地址(通讯地址):贵阳市乌当区育新路综合大楼邮政编码:550018,办公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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