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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下南乡人民政府是国家基层行政机关,为正科级;内设机构有:下南乡党政机构设置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民政办公室牌子)、经济发展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等5个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和制定本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的工作实施,加强对行政和经济组织的领导,引导全乡群众走勤劳致富奔小康道路,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二)组织全乡所属党员、干部、群众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业务知识,尤其是科技兴农知识,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整体素质。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党组织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实践“三个代表”,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三)负责全乡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四)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五)负责搞好乡、村级干部(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管理。
(六)领导本乡团委、妇联、民兵和各级党组织、各经济组织,依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七)领导和监督、检查所属各职能部门和村委的工作。
(八)管理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九)维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机关内设机构
下南乡党政机构设置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民政办公室牌子)、经济发展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等5个机构。乡政府实行助理员制,助理员职位的设置,根据实际需要和编制数量来确定。乡设人大机构,不设政协机构,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规定设置。
1.党政办公室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协调、督查各位助理员、各职能部门和各村(居)委会对各项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和乡党委、政府所布置的工作实施情况,并将情况报告乡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负责管理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公共突发事件处置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收集分析本乡各方面的重要信息、情况和问题,为乡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决策服务,并负责乡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等材料的起草、审核、打印;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安排;负责做好上呈下达,保证政令畅通;负责史书、档案、保管、保密、信访工作;负责党政机关考勤、财务、车辆管理、后勤、保卫、卫生工作;兼管人员编制等各项具体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中心工作。
2.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民政办公室牌子)职责:在乡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影电视事业、扫黄打非的组织管理;负责民政、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救灾救济、婚姻登记、殡葬、流浪、乞讨、收容、遣送和拥军、优抚工作;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协调有关部门抓移民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完成乡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中心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职责:在乡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乡一、二、三产业规划和监管工作;负责乡企业的规划、指导、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抓乡村建设规划、环境保护、扶贫开发、经贸、食品药品监督、农村能源管理工作;负责抓农田水利基础建设、水土保持的管理、防汛抗旱工作;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负责抓安全生产监督、统计工作;负责森林防火、森林保护工作;负责草拟全乡农业生产和各项工作计划;协助做好档案管理的有关工作;完成_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完成乡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中心工作。
4.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职责:在乡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依法管理辖区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合署办公;组织本乡计生工作人员学习计生政策和,上级决议、指示精神;互相配合,做好计生经常性工作,共同完成上级下达人口计划任务;宣传计生有关政策;了解本乡、村的育龄妇女情况,及时反馈信息;与计生所人员一起共同做好计生服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完成乡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职责:在乡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协调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做好社会治安治理经常性工作;具体抓农村(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访、应急处置、法治宣传教育、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等方面的工作;牵头负责库区移民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抓好信访工作;依托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这一平台,统筹协调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土地、林业、社会保障、人民法庭、人民武装部等基层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决议和指示精神;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和乡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中心工作。
(二)事业机构设置
1.以乡党委、政府管理为主,上级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的机构:农业服务中心( 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牌子,下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林业工作站、村镇规划建设站、水利站、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与计生办合署办公)农机管理站等8个。
①农业服务中心职责:承担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农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农业关键技术和优良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及实用技术的推广普及,农业技术咨询与服务,农作物病虫草鼠害、农业灾害等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作物苗情监测、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及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及处置,农作物常规良种的保存和扩繁,农业生产规划布局指导、公共信息和教育培训服务等;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职责:承担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的宣传和发动工作,按上级规定收缴社会保险费;负责抓社会救助、劳动技能培训与劳动力转移等农村社会保障服务性工作;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③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职责:承担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事业的宣传和活动组织工作、文化体育相关组织的管理、相关培训工作,受权管理乡镇文化市场,对村级文化体育活动中心、信息共享工程、农家书屋进行业务指导,组织文化交流,对民族民间文化体育遗产进行收集整理与保护,扶持文化体育产业的创建、发展;负责本辖区内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事业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完成_上级业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④农机管理站职责:承担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等有关农业机械化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负责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的引进、试验、示范及推广普及;负责农业机械作业、农业机械抗灾救灾、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农业机械操作培训等技术服务;建立健全农业机械技术档案;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农机财务管理、农机统计工作;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⑤村镇规划建设站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河池市和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的有关村镇(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本行政区域村乡规划建设具体管理措施;组织编制、实施本行政区域村乡建设的长远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村乡规划管理,监督检查规划的实施情况;调解本行政区域因规划建设引发的各类纠纷,受委托查处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行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乡各项建设活动管理及村乡容貌管理工作;负责村乡各项建设的规划建设审查,依照法定程序报请上一级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相关批准文件;参与本行政区域内村乡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⑥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 与计生办合署办公)职责:承担宣传国家现行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做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生殖保健服务;提供避孕药具及相关的指导、咨询和随访;对已经施行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的对象提供相关的咨询、随访服务;开展.上级指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协助做好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及统计上报工作;承办计生协会有关业务;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⑦林业工作站职责:承担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协助乡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配合乡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⑧水利站职责:承担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县等有关水利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统一管理乡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配合拟定乡水资源与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协调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人畜饮水、农业节水灌溉、乡镇供水等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日常维护和管理;组织水利科学技术推广,农村水利技术人员培训工作;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以上级业务部门为主,乡党委、政府协助实行“双重管理”的机构:财政所、水产畜牧兽医站等2个。
①财政所的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方针、政策,编制乡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督促乡严格执行预算,编制财政决算;负责组织协调乡财政收入,加强非税收入的征收与管理;负责乡财政支出管理,贯彻“厉行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保证乡工资正常运转和社会公共支出需要,确保乡财政收支平衡;负责涉农资金的发放和管理;负责乡政府预算单位会计核算及村级账务代理工作,履行财政监督检查职能;负责乡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乡村债务管理,化解乡村债务和防止发生新的不良债务;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②水产畜牧兽医站的职责:贯彻执行有关畜牧、水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编制全乡畜牧水产发展规划并具体实施,负责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和个人开展各项畜牧水产生产经营活动;负责畜禽水产优良品种繁育、推广、畜禽病防治、防疫、养殖新技术的引进与试验示范,提供畜牧水产技术服务及培训,做好畜牧水产生产的统计工作;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上级机关派驻机构或设在机构 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地方税务所、工商行政管理所、国土资源管理所、新农合经办点按有关规定作为上级机关派驻或设在乡里的机构。
三、单位负责人:谭红耀(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工作分工:主持乡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联系波川村、玉环村。
咨询电话:0778-8820228
办公地址: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桥东路243号 大数据发展局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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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