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办理河池市人民政府和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文电。
(二)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协助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自治县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研究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请示自治县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根据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督促检查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河池市人民政府以及自治县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协助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要由自治县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八)收集、编辑、报送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参阅的信息资料。
(九)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处理县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协助做好接待和行政事务工作,为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服务。
(十一)负责地方志工作督查、表彰、奖励等工作。
(十二)办理自治县人民政府和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在办公室主任领导下,负责接收上级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和下级各单位电传、电话通知、报告、请示及有关往 来文件并做好登记处理工作;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安排和有关文电处理工作;负责办理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有关政务、事务工作及有关来信来访的处理和接待工作;负责会议通知、了解每日会议安排和会议室使用情况;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办公室各类邮件的收发及报刊杂志的征订、发送工作;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性会议以及协助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召开的全县性会议的会务和办公室有关接待工作;负责办公室公务用车保障工作;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干部职工普法等工作;协调办理办公室各股(室)、直属单位的有关工作。
(二)第 一秘书股。在办公室主任和分管副主任领导下,负责县长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安排;组织起草或参与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等重大综合性材料和重要文件;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的会务工作,撰写会议简报、纪要;处理县长的文电、信函、批示,协调督查室和各有关股(室)确保县长批示和指示的落实;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第二秘书股。在办公室主任和分管副主任领导下,负 责对应副县长的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安排和分管方面的信息报送及调查研究等有关工作;处理和督办对应副县长的文电、信函、指示、批示及交办的各项工作;承担对应副县长召集会议的组织、记录、编拟会议纪要及有关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办理对应的副县长分管工作的来文来电;负责县长批示给对应副县长的批示(指示)件和交办件的跟踪办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第三秘书股。在办公室主任和分管副主任领导下,负 责对应副县长的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安排和分管方面的信息报送及调查研究等有关工作;处理和督办对应副县长的文电、信函、 指示、批示及交办的各项工作;承担对应副县长召集会议的组织、记录、编拟会议纪要及有关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办理对应的副县长分管工作的来文来电;负责县长批示给对应副县长的批示(指示)件和交办件的跟踪办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第四秘书股。在办公室主任和分管副主任领导下,负责对应副县长的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安排和分管方面的信息报 送及调查研究等有关工作;处理和督办对应副县长的文电、信函、 指示、批示及交办的各项工作;承担对应副县长召集会议的组织、 记录、编拟会议纪要及有关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办理对应 的副县长分管工作的来文来电;负责县长批示给对应副县长的批示(指示)件和交办件的跟踪办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第五秘书股。在办公室主任和分管副主任领导下,负责对应副县长的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安排和分管方面的信息报送及调查研究等有关工作;处理和督办对应副县长的文电、信函、指示、批示及交办的各项工作;承担对应副县长召集会议的组织、记录、编拟会议纪要及有关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办理对应的副县长分管工作的来文来电;负责县长批示给对应副县长的批 示(指示)件和交办件的跟踪办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第六秘书股。在办公室主任和分管副主任领导下,负 责对应副县长的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安排和分管方面的信息报送及调查研究等有关工作;处理和督办对应副县长的文电、信函、指示、批示及交办的各项工作;承担对应副县长召集会议的组织、 记录、编拟会议纪要及有关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办理对应的副县长分管工作的来文来电;负责县长批示给对应副县长的批示(指示)件和交办件的跟踪办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信息股。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值班(含日常和节假日)工作,确保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外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单位,以及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联络畅通;接收并办理通过值班室向自治县人民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以及市内县外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负责接收、办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按规定及时上报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负责传达、转办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关于突发公共事件的批示、指示;协助办领导处理突发事件;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负责文电收发登记、运转、文件交换、公文规范审核工作;负责以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办公室名义印发文件的公开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档案保密室。负责重要文件收发登记、运转、文件交换、印鉴管理、文书档案、办公室保密、文印工作。
(十)财务室。负责掌握自治县人民政府核拨给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各项专项经费的使用、记账和核销工作;发放干部职工工资;负责办 公室机关办公用品和设备的购置和管理;负责办公室机关财务预算和各项资产、财产管理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督查室。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对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和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及自治县人民政府重要决策、决定和重大工作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落实反馈工作,使上级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落到实处,确保政令畅通;负责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以及自治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督办、落实和反馈工作;负责自治区和市、自治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承办、转办、答复和督办工作;负责对全县政府系统督查工作实行业务指导;负责办理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重要事项;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单位负责人: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覃继端
咨询电话:0778-8871927 ,纳税咨询电话 0778-8822366
办公地址:河池市环江县思恩镇桥西路211号;邮 编:547100 ;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人工服务: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咨询电话:0778-8821455
办公地址: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江滨路98号 ,邮编:547199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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