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能:
1.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负责街道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居民素质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3.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道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等工作。
4.负责街道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咨询服务,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5.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区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6.发展街道经济,管理街道自有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街道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7.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管理、初级卫生保健、民兵、兵役、侨务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8.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防灾和抢险工作。
10.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党建办)
部门责任: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负责在辖区内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抓好街道党工委决定、决议的落实,协调办事处党政部门的关系,承担党工委的日常党务工作,开展社区党建工作,做好党的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群团、精神文明建设等项工作。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参与政务和事务管理,拟定工作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督促检查重要事项的落实;综合协调办事处各部门、各站所,做好文秘、保密、信息、档案管理、接待等工作;组织有关部门会议;负责办事处工作人员的人事管理,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负责管理办事处的固定资产;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批评提案等工作,协调社区关系。完成上级部门和街道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民政办
部门责任: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和柳北区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制定本辖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救济救灾和五保供养工作,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开展慈善捐助活动;负责优抚工作,负责安置对象的服务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双拥活动;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居民自治活动的开展,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努力推进社区建设;负责民政信访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卫健办
部门责任:监督管理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卫生应急,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综治办
部门责任: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扫黑除恶、反邪教、国家安全、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外来流动人员。
(五)司法所
部门责任: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学法用法、人民调解、百姓说事、胜利社区归侨侨眷法律维权服务站、拆迁司法强制。
(六)武装部
部门责任:坚持党对武装工作的领导,负责街道武装工作规范化建设和民兵工作,坚持以《民兵工作条例》和《军队基层建设纲要》为依据,落实上级武装工作和民兵基层建设要求;负责本街道的民兵组织建设,按时完成年度民兵整组工作;落实民兵参训人员,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民兵训练工作;负责民兵的政治教育,建立国防教育基地,开展全民国防教育,组织民兵积极参加两个文明建设;负责组织民兵完成战备执勤,落实抢险救灾的队伍,配合维护社会治安;协调联系辖区内单位完成上级军事部门给予的各项任务;负责兵役、民兵、预备役人员和国防潜力的调查、登记、核对及征集;负责征兵工作;做好拥军优属工作,定期开展新兵跟踪教育工作;做好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等国防动员工作;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完善武装部和民兵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七)城市管理部门
部门责任:辖区环境卫生管理。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检查和督导;落实沿街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检查并督促社区与商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八)工会
部门责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工会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积极开展群众性的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职工文化活动;帮助干部职工解决后顾之忧,协调家庭纠纷,监督干部职工福利待遇工作的落实。协调处理劳动纠纷;协调干部职工与党政的关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妇联
部门责任:普及科普知识、环境保护知识、妇幼保健知识,宣传优生、优育、优教,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家庭教育水平。
(十)团工委
部门责任:
创建工作载体,拓展工作领域,凝聚优秀青年人才, 做好社区青少年事务管理工作,配合劳动部门做好社区青年的培训就业等工作。
(十一)应急办
部门责任:负责街道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急救援工作及街道辖区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文体
部门责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体育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各项文体活动的开展,搞好文艺骨干队伍建设,发展具有时代精神和地方特色的文化艺术。
(十三)财经办
部门责任:负责对街道经济发展规划拟定,负责对企业进行监督、指导、服务;负责统计工作,并指导企业做好相关统计基础性工作;负责与财政部门对接单位预算内、外的资金使用和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
部门责任: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劳动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区委区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的决议、决定和指导精神、切实为广大群众做实事,办好事;注重职工业务素质的提高,使每位职工业务素质都达到工作要求,熟悉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和劳动就业、监察、用工年龄,仲裁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办理各种保险和劳动就业、监察、用工年检,仲裁的工作程序;组织职工配合上级经办机构,搞好对辖区内退休人员、失业人员的管理,建立辖区内退休人员和失业人员的数据库。开展就业服务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宣传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劳动保险、监察和用工年检工作。
咨询电话:(0772)2827114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胜利路12-8号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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