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电子税务局代收代缴车船税申报操作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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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代缴车船税申报

一、业务描述

代收代缴车船税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履行代收代缴车船税义务,填报《车船税代收代缴报告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并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的业务活动。

凡在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登记管理的应税船舶,其车船税一律由船籍港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委托当地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代征。

二、操作流程

(一)业务办理流程

模块路径: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代收代缴车船税申报】

1.打开【车船税代收代缴报告表】,填写表单:

填写河南省电子税务局车船税代收代缴报告表信息

2.填写表单,点击【保存】按钮,待页面弹出提示框提示“保存成功!”,点击【确定】按钮,表单填写的内容被保存:

河南省电子税务局车船税代收代缴报告表信息保存

3.保存过后,可点击【申报】按钮,待页面弹出提示框提示“请确认是否进行申报!”,点击【确定】按钮,即申报成功:

河南省电子税务局车船税代收代缴报告表申报成功

4.申报后如果发现数据有问题,勾选当期以申报车船信息中的申报记录,点击【删除】按钮进行删除申报记录,待页面弹出提示框提示“本次操作将删除您在核心征管中的申报记录,确认删除吗?”,点击【确定】按钮,申报记录被删除:

河南省电子税务局车船税代收代缴报告表申报记录删除

5.申报后,勾选当期以申报车船税信息中的申报记录,点击【实时扣款】按钮,待页面弹出提示框提示“确定进行实时扣款吗?点击“确定”进行扣款”,点击【确定】按钮,即进行扣款:

河南省电子税务局车船税代收代缴报告表实时扣款

6.点击【打印预览】,跳转到打印预览页面进行打印或导出。

河南省电子税务局车船税代收代缴报告表打印预览或导出

三、注意事项

1.同一纳税人,同一车辆,同一征期,不允许重复申报;

2.已保存,已申报时,在历史列表中显示已申报的数据;

3.电子税务局暂时只考虑纳税期限为次。

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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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办税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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