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职能信息
(一)统筹规划全县文化广电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二)管理全县重大文化活动,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广电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指导协调重要文化、广电和旅游推广的节庆、赛事活动,制定全县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三)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四)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广电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五)指导、推进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六)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七)统筹规划全县文化广电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广电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广电和旅游产业发展。
(八)指导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规范和行业监管,推进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九)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跨地区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和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办督查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指导、管理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宣传和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广电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十一)指导全县文物、博物馆的业务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考古工作。
(十二)协调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利用、宣传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承担确定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文物和博物馆公共资源共享规划并推动实施。
(十三)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电广告播放。
(十四)监督管理全县广电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指导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十五)指导、监管全县电影放映工作,协调全县电影发行放映网络的建设。
(十六)负责文化、广电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
(十七)指导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庆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