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永兴镇机关简介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3.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4.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5.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6.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7.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8.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9.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永兴镇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党委书记姜大鲲:负责党委全面工作。对上联系财政局、审计局。
人大主席刘兴民:负责人大全面工作。分管乡建、交通、自然资源工作。对上联系人大办、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湿地办、交通运输局、房征局、执法局、养路段、路政所。
党委副书记、镇长李宏峰:负责政府全面工作。对上联系经管总站。
党委副书记付奇:协助党委书记做好党建工作。分管群团、统战、政法、农业、扶贫、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上联系组织部、宣传部、县委办、政协办、机关工委、县委党校、档案馆、总工会、县委编办、保密和机要局、统战部、妇联、团县委、社科联、工商联、文联、县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县社、粮食局、气象局、脱贫攻坚指挥部、生态环境保护局、供排水公司、老促会、关工委、老科协、工艺美术协会、政协老委员联谊会、人社局、互联网+。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孙中明:负责纪委监委全面工作。分管信访、常务工作。对上联系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委、巡察办、信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党委委员、副镇长李再兴:负责文化、教育、卫健、旅游、统计工作。对上联系教育局、卫生健康局、电大、医疗保险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职教中心、统计局、国资局。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邵伟:负责武装、林草工作。对上联系武装部、退役军人事务局、林草局。
副镇长胡枫:负责安全生产、市场监督、工业、企业、金融、通信、保险、商业、社会保障、招商、项目、税收、民族宗教工作。对上联系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营商环境局、工信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邮政局、电业局、烟草公司、石油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广网公司、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商银行、人民银行、工商银行、邮储银行、各保险公司、光伏公司、招商局、发改局、扶贫办、税务局、民宗局、民政局、残联。配合党委副书记付奇抓农业、扶贫及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对上联系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县社、粮食局、气象局、脱贫攻坚指挥部、生态环境保护局、供排水公司。
内设机构
一、行政机构
1、综合办公室。负责镇党委、政府各项事务的综合协调。根据党委、政府意见组织起草文字综合材料、发布政务文件及其他政务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机要和保密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后勤保障和国防动员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协调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救灾救济等民政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乡镇建设领域相关工作;负责联系人大、武装工作;负责乡镇财政决算和预算执行及调整,负责乡镇财政收支管理和补贴资金发放;其他党政综合协调相关工作。
2、党建办公室。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做好村党组织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并适时提出工作意见;指导协调镇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做好各级党代表的推选工作及换届选举工作;做好党员的发展、培训、管理等工作;做好党员干部党风党纪教育、廉政建设、纪律检查等工作;做好党建理论知识学习传播、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等工作;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其他党建相关工作。
二、事业机构
1、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完善公共服务流程;做好政务服务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协调本镇所属单位和县直部门派出机构依法办理进入便民服务大厅的服务事项;制定中心及大厅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对工作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其他综合便民服务相关工作。提供党务政策咨询服务;承办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帮助流动党员落实党组织等业务;提供党员活动场所;提供党员志愿互助服务;开展党代表联络工作;开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服务工作;其他党群服务相关工作。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平台;其他退役军人服务相关工作。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维稳和综治方针政策;负责开展维稳和综治宣传,预防群体事件发生;承接和协助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组织协调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依托基本网格单元开展各类服务工作;其他网格化服务相关工作。
3、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做好本镇区域内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发展、项目投资、招商引资等工作;做好扶贫开发及扶贫产业项目服务等工作;发展乡镇企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盘活现有资产资源,增加村集体经济财产性收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工作;负责各类经济组织发展的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做好经济发展中的各项管理和服务性工作;负责农业农村综合服务工作;做好农村涉农新技术、新项目的推广工作,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做好农田水利、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林业等相关工作;指导农业生产,提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意见和措施;其他乡村振兴发展服务相关工作。
4、综合文化站。组织开展文体娱乐活动;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班、科普讲座、农技知识讲座等,辅导和培养文艺骨干;开办图书室,组织群众开展读书活动;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乡村特色文化发展;指导村文化室、俱乐部和农民文化户开展各种文化活动;做好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负责旅游资源调查、设计开发和相关服务工作;其他综合文化相关工作。
5、综合执法队。承担上级政府委托或授权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等;建立健全并执行统一指挥协调执法的工作机制,与县级有关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进行工作沟通,统筹协调上级派驻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等工作;参与对上级派驻执法机构的工作考核;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其他综合执法相关工作。
咨询电话:0455-12345,0455-6222286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滨泉新城南六路南侧 明水县人民办事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咨询电话:(0455)6222288
办公地址:绥化市明水县哈黑路1号 ,邮政编码:1517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8:30-11:30、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