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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文件档案管理、文明单位创建及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重要综合性文件和文稿的起草以及市场监管重大调研课题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等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管理和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及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分析工作和装备配备及制装管理工作。
负责人:周二友,联系电话:0796-8412881
(二)人事教育股。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公务员绩效考核、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公务员统计及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局老干部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
负责人:游安姬,联系电话:0796-8412696
(三)政策法规股。组织有关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审查、备案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解释及全系统的普法工作;组织开展全系统执法监督和执法检查工作;承办本局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听证工作,参与涉及本局的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全系统行政处罚案件核审等日常工作;承担本局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负责人:李小鸣,联系电话:0796-8412891
(四)注册登记许可股。负责本部门集中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审批和非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办理(包括企业登记注册、变更及注销;药品零售委托许可及变更的受理、发证;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及变更;格式合同备案;不动产抵押登记等),对联合审批服务事项和须报上级部门决定的审批服务事项提出初审意见;负责对已审批的行政审批项目告知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承担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负责审批服务事项涉及其他应承担的工作。
负责人:曾丽华,联系电话:0796-8446520
(五)网络交易监管股。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配合并指导协调开展网络经营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
负责人:肖军,联系电话:0796-8412893
(六)知识产权和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拟订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配合并指导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负责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调处、调解工作;促进知识产权推广实施、开发应用;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金融和评估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体系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知识产权的传播推广、开发应用工作;组织申报原产地地理标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并实施监督。拟订商标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商标使用行为、商标代理行为、商标印制行为的监督管理;开展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配合并指导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负责推荐申报中国驰名商标;承担地理标志商标申报、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地理标志商标运用和组织实施特殊标志保护工作。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配合并指导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负责人:侯赟,联系电话:0796-8412887
(七)食品安全协调和生产监管股。牵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战略重大政策措施;承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对县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情况的评议、考核;负责分析预测食品安全形势及编制全县食品安全状况报告;负责组织实施县政府食品安全创建工作,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组织和监督实施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开展生产环节食品抽验收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环节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负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食盐生产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及落实食品生产者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实施食品生产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及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检查;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督促指导基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行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责任,配合查处食品生产企业违法行为。
负责人:赵枫,联系电话:0796-8412635
(八)食品经营安全监管股。拟订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流通、餐饮服务、食盐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的监督管理及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和指导食品经营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食品经营安全流通、餐饮服务违法行为;组织食盐质量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组织、协调、督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负责人:赵枫,联系电话:0796-8412635
(九)质量监督管理股。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提出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措施。组织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国家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承担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按规定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并指导开展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负责人:胡帅,联系电话:0796-8412856
(十)标准计量与认证认可股。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工作。组织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违法行为。管理商品条码工作。承担计量基准、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体系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组织实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规划指导认证、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并协助查处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监督管理自愿性认证、认证咨询等中介服务和技术评价行为;承担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刘彩秋,联系电话:0796-8412829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组织实施特种设备目录和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依法承担国家、省、市局交办的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负责人:肖军,联系电话:0796-8412815
(十二)不良反应及药品监管股。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和资料收集、核实、评价、反馈及信息资料库、监测网络建设和维护相关工作;指导基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部门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的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负责实施药品零售经营和使用环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药品零售经营许可现场检查;组织实施药品零售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分类管理及药品召回管理制度;组织、指导药品零售经营和使用环节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发现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药品监督抽验,依授权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协助上级部门做好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工作。
负责人:刘仁和,联系电话:0796-8412830
(十三)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股。承担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监督管理的措施和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分类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医疗器械抽验、召回和互联网信息内容监管工作。负责流通领域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分类规则和技术指导原则;负责组织和指导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负责人:曾纪湘,联系电话:0796-8412813
(十四)信用监管股。组织实施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开展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按规定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拟订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和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指导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注册与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工作;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负责网吧的监督管理;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协会的工作。
负责人:郭婷,联系电话:0796-8412890
(十五)反不正当竞争和价格监督检查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组织实施反不正当竞争的制度措施、规则。按规定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按规定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工作。按规定承担打击传销工作和组织实施反垄断执法工作。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规则。按规定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人:肖景明,联系电话:0796-8412809
(十六)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纠纷;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开展对有关服务领域经营行为规范和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参与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工作;发布市场预警,消费维权提示等相关信息;指导开展对市场经营行为规范和监管工作;依法承担规范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商品市场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和市场专项治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指导动产抵押物登记。参与指导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咨询、申诉、举报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工作。
负责人:陈捷,联系电话:0796-8412856
派出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设立10个基层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各基层分局主要负责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其执法主体统一为吉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为:
1.吉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分局,主要负责敦厚镇辖区内(除庐陵大道以南、凤凰路以东区域外)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皮海青,联系电话:0796-843515
2.吉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东分局,主要负责敦厚镇庐陵大道以南、凤凰路以东区域以及吉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起步区及西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郭美军,联系电话:0796-8412802
3.吉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凰分局,主要负责凤凰镇、永和镇以及吉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凤凰园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刘芹,联系电话:0796-8478315
4.吉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横江分局,主要负责横江镇、梅塘镇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曾令高,联系电话:0796-8447325
5.吉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永阳分局,主要负责永阳镇、登龙乡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王立正,联系电话:0796-8752315
6.吉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田分局,主要负责官田乡、安塘乡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吴辰,联系电话:0796-8710315
7.吉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敖城分局,主要负责敖城镇、天河镇、指阳乡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肖健生,联系电话:0796-8731315
8.吉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固江分局,主要负责固江镇、浬田镇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龚锟,联系电话:0796-8791315
9.吉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源分局,主要负责北源乡、大冲乡和桐坪镇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杨宽,联系电话:0796-8535315
10.吉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万福分局,主要负责万福镇、油田镇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夏晶,联系电话:0796-8532315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行政编制100名,核定事业编制4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办公地点:吉安县君山大道319号
负责人姓名:刘青松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796-8412881
机构职责: 吉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吉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