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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市财政局

龙井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433-3285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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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吉林省延边州龙井市海兰路99号财政局 邮政编码: 13340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冬季,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2:00,下午13:30-17:00(夏季,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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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市财政局职能信息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研究拟订财政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及其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三)承担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级和全市年度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执行经费开支标准,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关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拟订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基金。

(五)组织拟订地方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组织起草税收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实施细则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安排,提出全市财政税收收入计划。

(七)负责拟订地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拟订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非银行金融机构国有资产和部分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综合改革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涉农资金。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债务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制度,依法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统一管理政府的内外债务。

(十二)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四)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和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参与所出资国有企业的改革和重组工作;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动所出资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十五)代表市人民政府向所出资国有控股及参股企业派出监事会;审核监事会向市人民政府提交的监督检查报告负责监事会、独立董事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六)依照法定程序对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任免,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制度。

(十七)通过统计、稽核对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编制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预算报告;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

(十八)负责对所出资企业国有资本金收益的监缴。

(十九)对所监管国有资产收益按照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的要求,编制再投入预算建议计划。

(二十)起草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规范性制度。

(二十一)依法对乡(镇)的各项财政性事务及国有资产进行指导和管理。

(二十二)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并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龙井市财政局设12个内设机构。另设1个党办。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新闻发布等工作;承担全局的财务、政府采购、招商引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局的后勤保障工作。

(二)预算科

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发展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市本级预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编制汇总年度全市预算;负责市直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与相关部门共同拟定实施相关专项资金管理方法,对专项资金进行跟踪问效;负责市对乡镇的财政转移支付工作;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

(三)国库科

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研究并执行金库管理和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相关工作。

(四)行财科

负责掌握全市行政、政法、教科文等部门工作计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负责制定行政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行政、政法、教科文部门的预算有关工作,负责办理行政、政法、教科文等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工资核算、财务报表审核、采购审批,负责行政、政法、教科文等部门的专项资金管理,并对专项资金进行跟踪问效,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

(五)农业科(粮贸科)

负责掌握全市农业、林业、水利、扶贫、乡(镇)等部门工作计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参与部门预算、项目申报、行业发展规划等有关工作,负责管理支农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并与相关部门共同拟定实施相关专项资金管理方法,对专项资金进行跟踪问效;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工作;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综合改革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涉农资金。

加挂粮贸科牌子,其职责为:承担粮食、贸易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拟定并实施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会同有关方面拟定粮食、贸易方面的财务管理制度,管理粮食、贸易方面的资金和基金;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兑付边疆债券工作。

综合计划科(税政法制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分析预测全市经济形势并提出相关调控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参与住房公积金改革,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具体工作;承担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工作;拟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关制度和政策;负责编制市本级非税收入计划,分析调度非税收入计划执行情况;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财政票据管理的有关工作。

加挂税政法制科牌子,其职责为:负责拟订全市财税立法规划和年度财税立法计划;负责组织起草有关财政税收方面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承担财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编纂和汇编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同时加挂行政审批办公室牌子,其职责为:根据国家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财政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财政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七)社会保障科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医疗保障、退役军人安置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全市社会保障等部门行业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制度研究制定工作;拟定并实施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进行跟踪问效;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等支出;会同有关方面拟定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八)会计科(内审监督科、罚没办公室)

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研究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规章制度;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的培训;承担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会计信息化标准;负责珠心算协会工作。

加挂内审监督科牌子,其职责为:拟定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管理工作的有关制度和实施办法;负责市财政局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局内部科室、单位在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过程中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情况;监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情况,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组织实施工作;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同时加挂罚没管理办公室牌子,其职责为:负责制定全市罚没管理办法及有关规章制度;负责管理市本级执法部门的罚没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罚没票据的发放及管理;负责对市本级执法机关罚没财务进行稽查,保证及时足额上缴国库;负责对市本级罚没物品的收缴及处理;负责全市扣押款的管理。

(九)经济建设科

承担工业、交通、资源、建设、发改、环保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拟订全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拟定并实施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和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追踪问效;负责国债转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城市维护建设费、污水处理费、路灯电费、城市配套费、排污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油补的支出管理;负责全市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工作;承担投资评审相关行政管理工作。

(十)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科)

负责国家政府采购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负责拟订市本级政府采购规章制度;承担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编制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受理本级预算单位采购需求,下达政府采购任务,确定政府采购方式;负责处理本级政府采购的投诉事项;负责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具体业务的指导和培训;建设和管理政府采购专家库。

加挂国有资产管理科牌子,其职责为:研究起草有关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管理办法(草案);拟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的调处、资产的评估、登记、划转和转让等工作;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的管理、监督及资产评估结果的核准和备案工作;行使对市直评估机构的行政管理职能。负责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的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的管理、监督及资产评估结果的核准和备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和财务决算备案工作;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收益的收缴,并对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督。

(十一)企业科

贯彻执行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编制企业、分管负责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审核、汇总、上报及财务分析、财务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财政扶持政策;管理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追踪问效;负责天宝山矿务局破产费用管理工作;负责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产权转让;负责外资企业财政登记管理工作。

(十二)债务金融科

承担政府融资业务的有关工作;负责政府内外债务的管理;拟定政府债务管理政策和制度;承担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相关业务工作;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机关党总支。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建、党群工作。负责全局机关党建、离退休支部党建、非公企业党组织工作;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负责宣传暨精神文明建设、对外宣传、软环境建设;负责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市财政信息、科学研究工作;负责全市财政系统信息化工程建设工作。

龙井市财政局是负责本市财政收支、财税政策、财政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内设办公室、国库科、预算科、行财科、农业科、企业科、经济建设科、债务金融科、综合计划科、社会保障科、会计科、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等12个内设科室及机关党总支。行政编制27名,设局长1 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3名(含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工勤1 名。下辖龙井市财政资金绩效考核服务中心、龙井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两个事业单位,事业编制总数50名。截止2021年年底,财政系统在职人员59人,其中行政编制23名(含工勤1名),事业编制36名。

 

负责人:金荣哲

龙井市财政局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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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在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进程中,以问题为导向,针对个别部门事项清单梳理不规范不细致,抱着权力不想放或放不彻底,授权不充分存在“前店后厂”现象,信息共享不及时、与业务协同不衔接,工作制度执行不力等方面的问题,除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外,特别出台《延边州政务公开实施办法》,为“只跑一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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