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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和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433-4234068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和龙市人民大街101号。邮政编码:133500

办公时间:8:30-12:00,13:00-16:30(冬季,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00(夏季,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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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信息

一、主要职责

和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和市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的政策及规范。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住房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划、政策和标准;起草有关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的单行条例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的年度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的监管职责。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相关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城市住房保障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州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全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廉租住房的购建、维修管理、租赁工作;负责廉租住房资金、租赁住房补贴资金和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三)承担全市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监管职责。拟订全市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改革措施,起草相关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市小城镇及村镇建设监管的职责。指导全市农村住房建设、建筑风貌引领、生活垃圾及建制镇生活污水治理、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

(五)承担全市城市管理及执法的职责。研究起草城市管理及执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

(六)承担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及安全监管的职责。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相关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依法交付使用的房屋安全管理;指导房屋拆改结构的安全管理;指导全市危房监测、排危工作的行政管理;负责汛期房屋安全的监管工作。

(七)承担全市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监管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和省、州标准,以及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全市工程建设地方性标准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及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八)承担全市建筑市场监管及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职责。组织指导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工作;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范性文件等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相关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九)承担全市推进建筑节能及城镇减排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十)承担全市墙材、散装水泥及预拌混凝土的行业监管职责。负责拟订地方墙材行业的总体规划和目标;指导本行业的生产运行;组织指导墙材行业技术创新,促进墙材资源综合使用。

(十一)承担主管行业领域和机关内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整合设置相关内设机构。调整后,市住建局内设机构7个,另设机关党的工作机构。

(一)行政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批办公室)

主要负责日常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文秘和后勤服务等工作;完成住建系统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承担机关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办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负责人:韩美卉,办公电话:0433-4234068。

(二)住房保障科

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承担全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的监管职责;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城市住房保障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州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全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廉租住房的购建、维修管理、租赁工作;负责廉租住房资金、租赁住房补贴资金和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负责人:于慧,办公电话:0433-4235699。

(三)城乡建设科

承担全市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监管职责,拟订全市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改革措施,起草相关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

承担全市小城镇及村镇建设监管的管理事项。指导全市农村住房建设、建筑风貌引领、生活垃圾及建制镇生活污水治理、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负责人:秦庆龙,办公电话:0433-4855566。

(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承担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及安全监管的职责;承担全市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监管职责承担全市建筑市场监管及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职责;承担全市推进建筑节能及城镇减排的职责承担全市墙材、散装水泥及预拌混凝土的行业监管职责;承担主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负责人:于文福,办公电话:0433-4221947。

(五)人教法规科

负责全局机关人事、机构设置、工资及离退休人员的办理工作;负责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和奖惩、退休、退职、辞职等事项的办理;负责全局人事计划、人员招聘、人员调动、评审申报、人事统计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人:赵桂娇,办公电话:0433-4238199。

(六)财务科

主要负责本系统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审核企事业单位财务计划和预算外资金,检查财务计划执行情况;负责所属单位财务计划执行情况、内部审计,定期检查指导、遵守、宣传、维护财政制度和财政纪律;负责企事业单位的月、季、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的检查汇总工作;负责监督现金管理工作。负责人:杨娟,办公电话:0433-4224115。

(七)城市行政执法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全市城市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八)另设机关党组办公室,简称党办

协助党组处理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局党组的指示、决定;组织、安排党组各种会议、学习和重要活动;负责党组文件及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干部的教育、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在党组领导下,做好干部的选拔、任用和调配工作。做好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和党员发展工作,办理党务公开工作;负责住建局的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媒体及时将本系统工作完成状况形成宣传材料上报;负责机关工会组织各项活动的开展工作。负责人:刘艳,办公电话:0433-4224710。

三、编制数

住建局局机关行政编制16名,机关工勤事业编制按实有人员暂核定1名。

四、住建局领导班子成员

崔国哲:和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负责全局工作;办公电话:0433-4710001;

顾亭:和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主管:城乡建设科(村镇建设部分)、住房保障科、档案馆、工会、团委、妇委会、工会、团委、妇委会、顺达建筑公司、金龙建筑公司。办公电话:0433-4223029;

杨玉发:和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主管:城乡建设科(城市建设部分)、计财科、供热办、燃气供热服务中心、供水公司、园林管理中心、市政服务中心、市政公司、顺成公司、翔天热力有限公司、立通供热有限公司;办公电话:0433-4523332。

孟晨晨:和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挂职),主管:党办、行政办、城乡建设科(物业部分)、人教法规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扫黑办)、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建筑业服务中心、建筑工程质量服务中心、房产交易中心、行政审批办公室、鼎和建设工程咨询公司、正大招标公司、房产管理处、地探队。

负责人:崔国哲

和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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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在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进程中,以问题为导向,针对个别部门事项清单梳理不规范不细致,抱着权力不想放或放不彻底,授权不充分存在“前店后厂”现象,信息共享不及时、与业务协同不衔接,工作制度执行不力等方面的问题,除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外,特别出台《延边州政务公开实施办法》,为“只跑一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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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龙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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