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站

全部服务分类

选择您所在的城市

扫一扫,进入手机站 ”95商服网移动站“
珲春市林业局

珲春市林业局

联系电话:0433-7514226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吉林省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新政务中心19楼    邮政编码:133300

办公时间:8:30-12:0013:00-16:30(秋冬季) 8:30-12:0013:30-17:00(春夏季)

温馨提示

---如果你发现该内容不正确或者不全面,你可以动手改正它, 点击【我要纠错】补充要修改的内容。如果发现95商服网没有收录你关心的内容,你可以发布新内容,通过审核后即可推送给大家。

 

---------------------------------------

  • 机构概况
  • 网上办事
  • 办事机构
  • 办事指南
  • 交通指引

珲春市林业局职能信息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根据森林采伐限额拟定并监督执行全市年度森林生产计划。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益林管理工作,管理全市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执行相关国家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贯彻执行相关国家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国家相关标准。负责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草原等重大改革方案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相关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市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审核市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指导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二)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三)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十四)推进东北虎豹公园试点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延边州委、州政府的要求,贯彻落实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精神,承担国家、省试点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承担推进本区域内试点工作的地方政府主体责任。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市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生态。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根据《珲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将第一批行政审批职能划转行政审批局的决定》(珲政发〔2018〕41号),原市行政审批局承担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由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承担,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负责动态调整已纳入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涉及审批的相关现场踏査、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业务环节,市林业局应当予以全力支持和配合,实行马上响应、联合办理和限时办结,并及时出具审查意见。市林业局负责行政审批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具体职责分工按照《珲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中审批和监管职责有关事宜的通知》(珲政发[2018]45号)文件执行。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宣传、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政策的调查和研究。

负责研究制定全市林业和草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全市林业和草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编制全市林业和草原年度生产计划;负责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原基本建设项目的申报、监督和管理;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相关信息的统计和分析;统筹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组织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负责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相关项目实施;组织全市公益林等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负责审计稽查、部门决算、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直属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督管理工作。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及指导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野生动物植物保护管理科。推进东北虎豹国家公园试点工作;负责野生动植物保护,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工作。组织、指导、监督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补偿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

(三)森林资源修复保护管理科。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落实国家国土绿化重大方针政策。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商品林发展、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和防治荒漠化公约履约工作。

负责森林资源管理,承担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负责拟定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实施。指导编制森林经管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全市的森林资源。负责公益林管理工作,承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

负责种苗管理,指导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

负责科技产业工作,积极开展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协调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产业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企业的产业建设和发展,组织拟定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

(四)自然保护地管理科。负责自然保护地管理,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

负责草原管理,指导草原保护工作,承担草原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

指导湿地保护工作。承担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工作,管理市级重要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行工作。

(五)法规科。负责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执法、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许可、行政裁决和听证等相关工作。组织行业普法,协调办理建议提案工作。负责全市行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及行政许可证发放等工作。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察、检验、论证、审核、上报、检查、验收等相关工作。

组织编制全市林业和草原安全生产、职业健康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行业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原行业的安全生产检查。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指导协调林业和草原防灾减灾工作,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指导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编制全市林业和草原安全生产、职业健康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行业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原行业的安全生产检查。

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珲春市林业局负责人:王凤翔

珲春市林业局领导简介

延边州政务服务网入口
延边州政务服务网入口
延边州在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进程中,以问题为导向,针对个别部门事项清单梳理不规范不细致,抱着权力不想放或放不彻底,授权不充分存在“前店后厂”现象,信息共享不及时、与业务协同不衔接,工作制度执行不力等方面的问题,除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外,特别出台《延边州政务公开实施办法》,为“只跑一次”改。。。
珲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珲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咨询电话:0433-7567005

办公地址: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 邮政编码:1333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1:3013:00-17:00(秋冬季),8:30-11:3013:30-17:30(春夏季)

珲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珲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433-7567005

办公地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珲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不休息)

珲春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