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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珲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红盾网)

联系电话:0433-7514595,0433-7510663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珲春市站前东大街1737号

办公时间:冬: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6:30),夏: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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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信息

珲春市市场监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政务运行、政务公开、保密、信访、安全、信息化、机要等工作。负责对外联系、公务接待、政府采购、局机关办公用房、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及制服管理工作。

(二)人事科。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及工资福利等工作。承担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绩效考评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法规科。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听证工作,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四)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负责推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和突发事件防范处置,承担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文件文稿起草、新闻宣传发布管理工作。

(五)执法稽查科。负责查处有影响或跨区域大要案件、上级交办案件,组织开展市场监管专项重大执法活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承担综合执法稽查办案和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各派出机构案件查办工作。

(六)知识产权科(广告监督管理科)承担与专利商标相关的知识产权工作,实施强化专利创造、保护和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指导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负责专利商标中介、服务机构监管。指导广告业发展,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和查处商标侵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七)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承担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禁止传销工作。负责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打击传销。推进价格、竞争等政策实施。依法查处价格违法、不正当竞争、违规直销及传销行为。

(八)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落实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管的具体措施,规范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实施网络市场监测,依法查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

(九)经济合同监督管理科。负责经济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指导企业合同管理,组织企业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推行合同示范文本,监督管理格式条款;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依法负责有关专业市场规范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合同等违法行为。

(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科。负责全市标准监督管理,统筹协调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负责全市认证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认证产品监督检查。加强全面质量管理,负责生产、流通领域产品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检查,承担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全市计量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受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管理告知。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依法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十二)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负责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督促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技术规范,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指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十三)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负责食品流通、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开展食品经营监督检查,指导食品经营日常监管。负责便民服务站督查指导工作。依法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十四)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负责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依法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十五)药品监督管理科。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技术规范。监督实施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开展药品(含特殊药品)流通使用监督检查、不良反应监测。依法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十六)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负责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督促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技术规范。监督实施国家医疗器械标准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监督检查、不良事件监测。依法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十七)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科。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督促相关企业(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技术规范,监督实施有关标准、分类规则、技术指导原则和质量管理规范。开展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监督检查、不良反应监测。依法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十八)信用监督管理科。承担外资企业授权登记。组织指导全面实施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管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行为的监督检查、年报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 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党建工作办公室(个私协党工委)。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承担扶持民营经济发展、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就业再就业等相关工作。承担指导全市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开展调研、数据统计分析、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建立联系点等工作。在市委组织部领导下组织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 3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18个(不含党建办公室),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9名(含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1名);机关工勤事业编制按实有人数暂保留5名,退一收一,逐步消化。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6个,行政编制41名,领导职数12名;其中,正职6名,副职6名。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珲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刘汝山

通讯地址:珲春市站前东大街1737号

邮政编码:133300

联系电话:0433-7514595,0433-7510663

办公时间:8:30-11:30,13:00-16:30(冬季,节假日除外)8:30-11:30,13:30-17:00(夏季,节假日除外)

珲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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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延边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咨询电话:0433-2717999,0433-8198021    传真号码:0433-81980932236053

办公地址:延吉市长白山西路822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珲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红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