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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县司法局

通化县司法局

联系电话:0435-5222207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吉林省通化市通化县东安街道同德路1233号 邮政编码:1341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1:30,13:30-16:30(夏令时); 8:30-11:30,14:00-17:00(冬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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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县司法局职能信息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

(二)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三)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司法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司法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司法。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协调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四)负责拟定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订计划。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的报送工作,组织指导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开发区)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组织指导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承担统筹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监督、检查、指导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开发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办理工作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五)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乡镇司法、公共法律服务、律师事务、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和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七)负责公证、法律援助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司法鉴定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

(九)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政治处(办公室)

负责全局干警的政治思想教育;开展司法行政工作调研及相关材料的撰写;负责全局人事编制、工资保险、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全体干警素质;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负责司法政务信息和司法行政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和基层、事业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和日常运转工作。

(二)法治宣传科

制定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县直单位及公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部署检查督导;负责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年度计划;负责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指导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接受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三)法制办公室

负责起草、审核、修改、协调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草案;负责纠正乡镇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处罚;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修订、废止;承担政府法制宣传、政府法制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办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方面的法律事务。

对县政府所属的执法部门及乡镇政府的依法行政、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研究处理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等涉及政府行为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按期做好行政处罚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办理、换发、管理全县行政执法证件;组织、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听证工作;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评议考察制;定期对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考核;对县本级各部门受委托行使行政处罚权组织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和认定;负责各行政机关、其它组织行政监督检查的计划、协调工作,发放检查通知书; 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审理县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并做出决定;接受县政府委托代表县政府法人出庭应诉,指导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应诉工作,定期上报复议、应诉案件统计报表;负责县人民政府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协调指导政府各部门的行政案件;受县政府委托,协调处理行政机关之间在执法中发生的争议和矛盾。

(四)基层工作指导科

负责指导全县乡镇人民调解工作;企事业单位民商事调解工作;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工作;负责管理指导全县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工作;指导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全面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设立、申请、变更、注销、年检的核准登记工作;负责管理律师事务所及法律服务监督工作;负责帮教安置工作;协调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负责公证、法律援助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司法鉴定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

(五)社区矫正科

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主要职责有: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法律文书和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建立社区服刑人员执行档案;社区服刑人员进入特定场所、外出、变更居住地的审批;给予警告;提出治安管理处罚建议;提出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建议;提出减刑建议;对脱离监管的社区服刑人员组织追查;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等。同时,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也可以开展集中教育、心理矫正、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帮扶等工作,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督促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接收前居住地的审查;法律文书和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接收;建立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档案; 联合公安机关组织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尿检;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外出请假、变更居住地的审批;给予警告;向公安机关提出强制执行建议;办理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解除手续。

三、联系方式

负责人:于胜利

通化县司法局领导简介

通化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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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放、管、服”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创新政府管理方式,以建设政务云平台为支撑,打造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的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构建高效便民的新型“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 一、什么是云平台? 转向云计算,是业界将要面临的一个重大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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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435-3213919

办公地址:通化市东昌区秀泉路582号    邮政编码:134001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00-5:00(秋冬季),上午9:00-11:30 下午1:30-5:30(春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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