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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通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上办事大厅)

联系电话:0435-3907700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通化市新华大街499号 邮政编码:134001

办公时间:9:00-11:30 13:00-17:00(秋冬季)9:00-11:30 13:30-17:30(春夏季)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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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信息

   一、主要职责

   (一)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发展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拟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整理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信息动员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对口部门和本省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国家和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核、核准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拟定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方面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省和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定重大技术装备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省和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的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七)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拟定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九)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市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等职责。

   (十一)拟定医药、冶金、建材、装备、化工、食品等行业规划、行业政策,实施行业管理。

   (十二)负责各工业行办及所属企业改制后的历史遗留问题;负责市属工业行办所属企业职工的信息沟通及有关统计等工作。

   (十三)坚持“支持通钢、服务通钢、发展通化”的指导思想,加强政府与通钢间的沟通与衔接,更好地促进全市钢铁产业和围钢经济的发展。

   (十四)负责协调服务电力建设项目;负责电力行政执法,电力需求侧管理。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保卫、财务、政务信息公开、资产管理及办公自动化等工作;负责对所属单位财务指导工作。

   (二)运行监测协调办公室。监测、分析工业日常运行,分析国内外工业形势,调度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煤电油运等有关问题;负责工业企业生产要素保障的协调;承担应急管理、国防动员相关工作;监测分析全市工业企业电力需求状况,负责重点企业用电保障协调工作,参与电力需求侧管理,承担市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等职责。

   (三)综合科(援藏办)。综合分析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起草局内重要文稿工作;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承担市城区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对口援助西藏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政务信息、议案提案和上级督查事项的处理工作;承办局长办公会议的组织和记录;负责局机关内部各科室岗位责任制考评工作;组织制定局机关内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信息督查。

   (四)人事科。负责机关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考核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绩效考核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所属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五)规划与投资科。组织拟定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储备库建设,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国家、省对口部门和本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负责对工业和信息化项目招、投标活动实施行政监督和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承担工业技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审核、申报等相关工作;研究拟定和落实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创新的政策、规定和措施;负责国家和省重点产业科学技术研发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企业科学技术创新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重点技术创新、新产品试生产、新技术推广等项目计划;负责组织开展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指导、组织全市企业开展“产学研”联合工作和企校合作工作;参与组织技术交流与合作。

   (六)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科(市节能监察办公室、产业政策科)。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节能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全市重点能耗企业的监察:开展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审计;对用能单位节能工作进行指导和人员培训;负责全市成品油市场和煤炭经营市场管理;贯彻执行工业产业政策等职责

   (七)冶金新材料工业科。拟定冶金、建材行业发展规划,落实行业政策,实施行业管理;组织落实本行业发展规划;组织拟定地方冶金、建材行业规章和技术规范标准;参与本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审查并实施管理;指导本行业技术进步工作;黄金行业管理职责;制定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职责。

   (八)装备化工科。负责重大技术装备和基础装备制造业、汽车产业、化工产业行业管理工作提出行业发晨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禁化武工作办公室具体工作。

   (九)医药工业科。拟定全市医药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促进医药行业结构调整,引导医药行业合理布局;组织执行我国对中医药的生产及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促进中医药的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指导我市中医药产业园区建设;参与医药行业固定资产审查并实施管理;参与指导医药行业技术进步工作;全力推进医药行业GMP改造完善工作。

   (十)食品工业科(葡萄酒产业科)。拟定全市食品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促进食品行业结构调整,引导行业合理布局;组织拟定地方食品行业规章和技术标准;参与食品行业固定资产审查并实施管理;参与指导食品行业技术进步工作,加快食品行业OS认证,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争创名牌;负责食品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消费品行业管理职责。

   (十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市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道口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等职责;参与全市公路、铁路发展建设的计划协调工作和春运及节假日运输组织工作;负责全市春运及节假日运输以及铁路专用线、自备车、集装箱和卫业企业重点物资联合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公铁平交道口的管理和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与道口的新建、拆除、改移和平交改立交等项目的申报工作,统筹安排对无人看守道口的监护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原交通运输科职责和承担市核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等职责。

   (十二)无线电和信息化科。根据国家无线电频谱规划,开发、利用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辖区内无线电台(站),收缴频率占用费;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维护空中电波秩序;负责无线电管理应急事件的协调处理,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协调军地间、地区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承办国家、省无线电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全市电子信息产品销售行业情况相关数据统计及分析。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拟订无线电基础设施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及软件行业管理等职责。

   (十三)中小企业科(创业服务科)。负责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进行指导服务,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十四)企业管理与人才科。负责全市工业企业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和协调,促进管理创新;协调指导企业信息化建设,指导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研究提出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办法,负责指导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市经济系统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训工作。

   (十五)信访科。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受理、交办、协调、转送本局所属企业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调查、处理所管辖范围内的信访案件,承办上级机关及市里转办的信访案件;协调、指导局内各科室和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信访维稳工作;负责指导所属企业留守处各项工作;承担所属国有工业破产企业(破产办)遗留问题处理工作。

   (十六)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经济运行、工业生产综合管理和信息化方面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核、申报工作;负责技术改造、大中型技术改造限额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核、审批等;负责成品油零售经营审查(初审)、煤炭经营企业资格审查(初审)、资源综合认定初审等;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当批事项的勘察、论证、审核、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由本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十七)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联系方式

   负 责 人:聂洪志

通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领导简介

通化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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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放、管、服”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创新政府管理方式,以建设政务云平台为支撑,打造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的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构建高效便民的新型“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 一、什么是云平台? 转向云计算,是业界将要面临的一个重大改变。。。。
通化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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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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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8:30-11:30  13:00-16.30(秋冬季) 8:30-12.00 13:30-17:00(春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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