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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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负责人:罗爱文,电话:0752-6321617,传真:0752-6627793,电子邮箱:rsj6627793@boluo.gov.cn,邮政编码:516100)

负责综合性政策调研和综合性文件的起草;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文书档案、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和安全生产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本局机关人员出国(境)管理。负责本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本局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的党建、教育培训、老干部服务工作以及工青妇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负责人:彭达权,电:0752-6291791,传真:0752-6291791,电子邮箱:rsj6291791@boluo.gov.cn,邮政编:516100)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人员聘用、解聘、辞聘和股级职务任免等工作;承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岗位聘用及备案事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统计与综合分析,做好事业单位人力资源规划、预测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机关工勤人员)的考核、奖励、惩戒等工作。贯彻落实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全县事业单位调资的指导和核准工作。

(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刘伟洪,电话:0752-6292991,传真:0752-6627793,电子邮箱:rsj6292991@boluo.gov.cn,邮政编码:516100)

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负责各专业中级、初级资格评审委员会的组建、调整和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认定及报送工作;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综合管理和培训施教机构的认定工作;负责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和推荐工作。协助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工作,参与全县人才调研、引进、管理和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的引进和管理的相关政策;负责来博工作回国留学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四)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管理股(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负责人:王伟强,电话:0752-6632518,传真:0752-6632518,电子邮箱:rsj6632518@boluo.gov.cn,邮政编码:516100)

贯彻劳动关系调整政策、制度建设、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实施规范;承担企业工资水平调查的协调与组织实施;审核县属企业的工资总额;贯彻执行工资指导线、指导价位和最低标准政策;负责企业人工成本监测数据填报工作;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政策;加强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与管理;指导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和集体协商制度;负责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督促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管理调解员、仲裁员,组织仲裁庭审工作。

(五)社会保障股(负责人:刘伟军,电话:0752-6292077,传真:0752-6292077,电子邮箱:rsj6638980@boluo.gov.cn,邮政编码:516100)

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政策;落实工伤预防和康复政策;负责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等工作;负责政策性提前退休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报批工作;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办法;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指导、监督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的缴纳、待遇的支付;负责企业年金实施方案备案工作。

(六)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人:余奕娴,电话:0752-6286717,传真:0752-6627793,电子邮箱:rsj6286717@boluo.gov.cn,邮政编码:516100)

负责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和日常管理服务事项的审批、审核、备案工作。负责组织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及职能转变、制定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和优化办事流程等工作。

(七)财务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负责人:徐俊来,电话:0752-6732791,传真:0752-6627793,电子邮箱:rsj6732791@boluo.gov.cn,邮政编码:516100)

负责本局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局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拟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负责统计管理、数据发布等工作;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和劳动保障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监督检查;建立保险基金预测预警机制;组织实施社会保险检查资格认定和组织考核工作;承担县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股(负责人:蓝伟新,电话:0752-6628619,传真:0752-6627793,电子邮箱:rsj6628619@boluo.gov.cn,邮政编码:516100)

拟订就业规划,组织实施就业和跨区流动,健全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信息管理;管理专项资金使用;落实就业援助。组织、实施、指导人力资源引进和配置;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市场、户头和中介机构。负责人力资源户头管理。负责贯彻落实农民工政策并拟订规划,维护农民工权益,解决重难点问题;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贯彻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规划、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执行职业分类、技能标准;监督管理技校、培训机构、鉴定机构;核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负责高技能人才规划和管理工作。

(九)执法大队(信访股)(负责人:朱永雄,电话:0752-6292696,传真:0752-6627793,电子邮箱:rsj6292669@boluo.gov.cn,邮政编码:516100)

负责监督检查区域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依法处理举报投诉,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处理突发性应急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组织查处基金管理使用中出现的重大案件;具体实施专项执法工作;指导镇(街道)网格前台工作;开展劳资纠纷风险预警防范。负责处理本局职责范围内的来信、来电、来访及网访,协调处理信访维稳工作,负责管理12333 咨询投诉热线中心,负责信访统计分析,组织实施本局信访责任考核等工作。

下属事业单位


一、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人:莫海云;办公电话:0752-6292903)

1、指导、协调全县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2、做好对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宣传和政策咨询工作;

3、负责县直退休人员的档案管理、建立完善退休人员数据库、档案库和管理网络;

4、督促按时足额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合法权益;

5、配合县有关部门做好特困退休人员的救助工作;

6、组织各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镇(街道)、社区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考核。

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负责人:周考勇;办公电话:0752-6290510)

1、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2、负责对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3、受委托承办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的审核、评估工作;

4、受委托负责职业资格证书的核发,对引进国外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进行审核;

5、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研究的咨询服务;

6、负责职业技能鉴定信息统计工作,建立技能人才资料库。

三、人力资源保障信息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人:王伟良;办公电话:0752-6290510)

负责对我县人力资源保障信息系统及网络的建设、管理、维护和监测工作。

四、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负责人:黄天;办公电话:0752-6631875)

1、指导、协调全县公益性职业介绍服务工作;

2、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就业指导和政策咨询;

3、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进行求职和招聘登记,提供求职、招聘信息;

4、安排求职者和用人单位见面洽谈,促进双方建立劳动关系;

5、组织周边城市劳动力交流活动;

6、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办理档案挂靠,代办社会保险、用工手续、劳动合同鉴证等劳动保障事务代理。

五、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外来务工人员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人:陈剑盛;办公电话:0752-6626407)

1、指导、协调我县的劳动就业服务工作;

2、承办城乡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和流动就业的具体管理服务以及就业证卡管理工作;

3、负责本城镇待业青年就业扶持资金的管理工作;

4、负责本县并参与再就业补助费管理及全县劳务扶贫经费管理工作;

5、负责对全县失业职工(包括中央、部队、省直驻博单位下岗职工)的协调、管理和服务工作;

6、负责全县劳动就业服务和流动人员就业的统计分析工作;

7、负责劳动就业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项目的相关工作;

8、贯彻执行省、市有关就业政策与规定,开展就业训练。

9、负责本县对外劳动服务管理相关工作。

六、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人:钟添强;办公电话:0752-6206052)

1、负责县政府各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股级以下干部职工和县直企业职工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查阅和传递工作;

2、大中专毕业生的档案托管工作;

3、抓好干部职工人事档案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推广、应用人事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确保各类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

4、检查、督促、帮助和指导有关部门做好人事档案的业务建设工作;

5、依据档案材料为有关单位出具相关人事证明;

6、办理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转递和统计工作。

七、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引进人才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钟丽敏;办公电话:0752-6291860)

1、掌握全县人才队伍情况,为党委和政府进行人才规划、制定人才政策、调整人才布局提供依据;

2、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3、办理企业(包括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民办机构等)交流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手续;

4、按照《惠州市人事代理暂行规定》,承办单位及个人的人事代理业务;

5、负责全县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推荐工作;

6、管理非政府人才中介服务组织;对在博罗地区设置人才网站(人才频道)的单位进行监管;

7、核准县直用人单位及各类中介机构利用各种媒介或形式发布人才招聘和人才集市广告;

8、提供人才供需信息,为人才提供择业指导,为用人单位推荐人才;组织人才集市和人才交流大会;

9、组织人才培训;负责人才测评;开展人才交流理论研究,总结推广人才交流工作经验;指导县直各部门和镇人才交流服务工作。

八、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事务中心

(负责人:林志毅;办公电话:0752-6632518)

1、协助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做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的选聘和日常管理;

2、协助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好仲裁申诉接待、受理立案、仲裁案件的调解、组庭审理、裁决、文书拟发等工作;

3、负责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案卷的管理和信息化、规范化等工作;

4、承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委托或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共博罗县委办公室博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博委办发〔2019〕18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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