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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溪湖区卫健局

本溪市溪湖区卫健局

联系电话:024-45836239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本溪市溪湖区河西街道湖前街8组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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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溪湖区卫健局职能信息

  本溪市溪湖区卫健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国民健康的政策、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落实中央、省、市级相关政策、法规,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贯彻落实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措施和建议。深化基层医疗机构改革,落实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落实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相关政策。

(三)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例、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卫生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医用危险品、高风险药品、放射设备、医疗废弃物、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等安全管理工作。

(四)贯彻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落实全市药物使用等政策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落实《烟草控框架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七)监督医疗机构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建立医疗监督管理体系,贯彻落实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相关政策。

(九)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组织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和技术规范,负责中医类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指导中医药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组织实施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工作,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开展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宣传普及。

(十一)负责区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区卫健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基层医疗机构改革力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本溪市溪湖区卫健局领导简介

本溪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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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辽政办〔2018〕41号)精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构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努力。。。
本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本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咨询电话:024—43889312, 传 真:43855613

办公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3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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