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 拟订我区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 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 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 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 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 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 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大连市甘井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11-86651706机构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周水子广场2号机构职能:负责机关工作的协调和督办,拟订机关各项工作规章和制度;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政务公开、政务信息、会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文字综合、党群、信访、离退休干部、接待、安全、后勤等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