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芦台经济开发区分局机构职能:
1.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本辖区内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本辖区内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3.指导协调和监督本辖区内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4.负责本辖区内污染防治、污染物减排、生态环境监测、生态创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本辖区内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5.负责本辖区内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负责受理环境污染纠纷、投诉,并作出处理,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现场调查及处理等工作。
6.完成市局及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办公室、综合科、执法科。
咨询电话:0315-2311430、非工作时间值班电话:2325968;24小时举报电话:2337746;
办公地址:唐山市北新西道86号 ; 邮 编:063015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22-69389158
办公地址: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新华路33号 ; 邮政编码:301505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30(6-9月14:30-17:30)
咨询电话:022-69380287
办公地址: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建设路与富平道交口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2918人浏览过
6466人浏览过
3775人浏览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