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来宾市和合山市关于民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合山市民政、退役军人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依法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来宾市社会救助工作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全市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拟订合山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组织研究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全市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工作;确定、公布全市行政区划代码,组织指导各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合山市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地名的命名、更名审核报批工作。
(五)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来宾市和合山市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六)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来宾市和合山市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七)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合山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合山市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合山市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合山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来宾市和合山市残疾人权益保护、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及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制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负责合山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合山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十二)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践。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十四)组织指导合山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五)负责烈士办理审批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国家、自治区、来宾市及合山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协助上级做好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华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十六)指导合山市民政和退役军人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监督检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
(一)推动老龄工作向主动应对和统筹协调转变,健全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强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能,协调有关部门和各镇不断完善老年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待、宜居环境、社会参与等政策。推动养老服务向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转变,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促进资源均衡配置,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走出一条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道路。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聚焦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兜牢民生底线。
(二)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为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第七条 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一)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合山市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合山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
(二)与市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合山市行政区划图。
(三)与合山市委社会工作部的有关职责分工。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市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仍要协助做好工作。
主要领导:
兰绍丰,男,壮族,1970年8月出生,广西忻城人,199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合山市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
韦郦芸,女,毛南族,1982年7月出生,合山市人,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合山市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咨询电话:0772-6621639 传真号码:0772-6621533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政和路北82号 邮编:5461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72—8912491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合山市岭南镇人民中路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合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地址:来宾市合山市人民中路400号邮编:546503邮箱:hssmzjrj@laibin.gov.cn办公时间:08:00—12:00;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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