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水务管理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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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水务管理局

单位简称:市水务局

单位地址:贵州省清镇市新华路153号(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551400

联系电话:0851-82522246(传真)

电子邮箱:2515326662@qq.com

办公时间:09:00-12:00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负 责 人:韦磊

一、局机关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科)

1.科室负责人:张新 联系方式:0851-82522246

2.科室职责:(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来文来电,会务、信息、档案、目标管理、宣传、机要、保密、印章管理、节能减排、国防教育及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全局工作例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筹备,收集整理提交市政府专题会、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负责通过贵州云采购系统采购办公物资,对资产进行登记管理。负责办公大楼及院落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公务车辆调度管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

负责电子政务监督管理、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报送,及时撰写外宣信息。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离退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年报、公务员年报、水利人事年报、干部信息系统管理。事业、工勤人员聘岗、职称申报、工勤人员晋升技能考试。公务员、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干部职工个人档案管理。人员调动上下编制,实名制系统,单位法人变更。负责全局干部职工绩效考核。负责人才引进、贵阳市人才信息系统、贵州人博会信息系统录入,半年和年终人才迎检工作。

承担水务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负责闭环管理,意识形态,网信舆情工作,完成舆情信息上报、舆情对接处置。负责诚信、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疫情防控、创文创卫、健康促进市、健康清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垃圾分类工作。

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等工作。承担水务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及绩效评价工作。统筹协调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工作(由建设与管理科负责水利发展资金系统录入)。提出有关水务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

负责水事纠纷预防调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扫黑除恶、信访维稳工作。负责信访平台相关案件转办处理,协助处置水务应急事件。

(2)行政审批科。承办本部门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指导水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拟订水务系统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导水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及依法治市工作。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做好“两湖”管理范围内有关工作。负责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由本单位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审批和批件、证书的统一发放等工作;负责协调、管理、督办各业务科室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后台支持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监督、考核本单位进驻“政务大厅窗口”的行政审批工作。完成局领导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二)党建工作科

1.科室负责人:王云丽 联系方式:0851-82522246

2.科室职责:承担局机关党建、政治思想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相关工作,每年完成各科室(所、大队)廉洁自律承诺书签订;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按要求开展民生监督工作;完成党风廉政、作风建设其他事项。统筹制定党委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按照要求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导下属各支部开展换届选举,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监督落实党员党费收缴、组织关系转接和转入档案核查等;负责局机关党务公开,执行党内重大事项公开公示制度;负责统筹指导各支部发展党员相关工作;配合市直机关工委开展党员年报系统录入和年审;负责指导各支部开展“筑红云”、干部在线学习、“学习强国”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建工作成效考核相关工作;负责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学习,每季度开展一次研讨。负责党委会议筹备、记录、纪要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作风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党委信息、党建信息、组工信息等上报。联系驻村队员,掌握驻村工作情况,组织党委班子成员按要求到联系村开展工作,完成相关资料报送。完成局领导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三)建设与管理科(河长制办公室、质量安全与监督科、给水排水科)

1.科室负责人:杨昌明 周印江 何飞 梁勇  联系方式:0851-82522246

2.科室职责:(1)建设与管理科。拟订水务总体规划,组织编制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编制水务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组织拟制行业内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水务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技术审查。开展水工程项目合规性审查。负责水务行业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负责管理权限范围内骨干水源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做好300亩以上连片耕地灌溉工作。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行业建设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烟水配套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审核和审批权限范围内涉水工程项目,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负责开展水库、水电站大坝、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方案审查制度。负责河道治理工作。负责河道和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灾害预案、调度运行计划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后监督实施;承担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负责全市水务改革发展工作,组织指导涉水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和水价改革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源开发工作。开展水利改革和发展重大专题(课题)研究。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市病险水库相关维护和改造工作。承担军民融合、扶贫开发、固定资产投资、小城镇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牵头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协助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速生蔬菜相关工作。负责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工作。负责防溺水工作。负责职责范围涉水违法行为立案前监督管理,达到立案条件后进行移交。完成局领导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2)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县际河流有关事务。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及综合利用。开展全市河湖保护和划界,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组织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湖“清四乱”行动。组织开展“6.18”河长大巡河活动。承担市河(湖)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河道堤防防洪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河长办负责日常风险隐患排查——将排查风险隐患提交水旱灾害防御科录入水毁系统上报争取项目资金——待项目资金下达后由服务中心工程建设事务科进行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完毕移交河长办负责日常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涉水违法行为立案前监督管理,达到立案条件后进行移交。完成局领导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3)质量安全与监督科。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负责水务部门(行业)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开展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负责职责范围涉水违法行为立案前监督管理,达到立案条件后进行移交。完成局领导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4)给水排水科。负责供水行业管理和供水行业特许经营的实施工作。监督实施本市供水行业的质量技术、运营服务等管理标准和规范。监督管理供水企业的供水水质;协调城市建设中供水管网管线等设施的改、扩建工作。负责供水企业计划停水的监督管理。负责营商环境“获得用水”指标评估。负责供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污水处理厂及再生水厂的行业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特许经营的实施工作。按照污水处理及再生水的相关标准,指导全市污水处理厂及再生水厂的建设、运行监督管理。负责实施城市排水规划中市政府投资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再生水厂的建设和运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再生水开发利用工作。协助抓好黑臭水体整治、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职责范围涉水违法行为立案前监督管理,达到立案条件后进行移交。完成局领导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四)水资源及水土保持科

1.科室负责人:莫昱晨 联系方式:0851-82522246

2.科室职责: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拟定全市水量分配、水资源调度方案。开展水量分配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协助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协助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组织指导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负责农村千人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监测预报,负责权限范围内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管理,指导水土保持项目的实施。负责职责范围涉水违法行为立案前监督管理,达到立案条件后进行移交。完成局领导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二、清镇市水务服务中心 单位负责同志:何元友

(一)工程建设事务科。

1.科室负责人:柯举 联系方式:0851-82522246

2.科室职责:负责水利技术的推广工作。承担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水利工程建设、全市小水电建设项目及小水电站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负责管理权限范围内河道及其工程的日常管护和河道管理的技术性服务工作。负责管理权限范围内农村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对水务总体规划,组织编制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以及管理权限范围内骨干水源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提供技术指导。对水务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技术指导服务。开展水利工程项目合规性审查,为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提供技术服务。完成局领导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二)质量安全事务科。

1.科室负责人:何飞 联系方式:0851-82522246

2.科室职责:对全市实施的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提供技术指导。督促抓好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范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三)水资源节水事务科。

1.科室负责人:朱恩留 联系方式:0851-82522246

2.科室职责:负责全市范围内水资源统一规划、开发、利用、节水工作方面的事务性工作。协助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协助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开展节约用水工作,为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等提供技术指导。完成局领导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四)水旱灾害防御科。

1.科室负责人:胡伟 联系方式:0851-82522246

2.科室职责:负责水旱灾害防御服务保障工作,负责组织拟制行业内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山洪灾害防御、水情旱情信息报送、监测预警、水旱灾害防御演练工作。负责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技术支撑工作。对全市河道和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提供技术指导,承担本行业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水旱灾害防御物资的储备和管理。负责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化建设和城市防洪相关技术保障工作。做好国家二期平台信息录入,争取山塘的水毁项目资金,统筹病险山塘治理项目实施。做好防灾减灾相关工作。做好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安排的工作。完成局领导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五)水土保持事务科。

1.科室负责人:莫昱晨 联系方式:0851-82522246

2.科室职责:承担水土保持方面的事务性工作,对水土保持规划以及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提供技术服务。为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以及水土保持方案修订提供技术指导。承担水土流失的调查评价工作。为开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查提供技术指导。负责水土保持项目的实施。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完成局领导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六)执法监督科。

1.科室负责人:董讯 联系方式:0851-82522246

2.科室职责:负责统筹指导、组织实施受委托单位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直属三中队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单位名义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为受委托方提供委托范围内行政职权所需要的相关文书及材料。负责因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引起的信访、举报和投诉、复议、诉讼等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台账管理、集体讨论以及讨论笔录的制作。负责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的法制审核工作。负责接受行政处罚案件上级业务部门和同级司法部门的卷宗评查工作。负责水土保持补偿费、水资费、行政处罚案件申请强制执行的职责。负责行政处罚案件卷宗档案的管理及移交。负责贵州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平台关于行政处罚的录入、水行政执法统计管理系统月报、季报录入以及水行政执法统计直报系统工作。九是负责行政处罚公示信息的修复工作。

四、清镇市红枫电力提灌工程管理所

(一)单位负责人:涂丹丹 联系方式:0851-82522246

(二)单位职责:贯彻执行涉水方针、政策及水法律法规;对大坝、库区及所属灌区提灌设施、渠系设施进行养护、管理、维修和更新,确保工程正常运行,保障灌区农业生产用水;按相关政策规定,负责水费收取工作;做好灌区防汛抗旱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清镇市迎燕水库工程管理所(市迎新供水工程管理所)

(一)单位负责人:周兵高 联系方式:0851-82522246

(二)单位职责:贯彻执行涉水方针、政策及水法律法规;负责大坝、库区及渠系安全运行管理工作;执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指令,负责水库的防汛等安全运行工作;积极做好库区内水源保护工作,对水库进行科学调度,按要求完成供水服务区的供水保障工作;积极推广节水工作,提高用水效率。对迎燕至王庄新店长距离供水工程进行管理、维护,制定供水管理方案及管理细则,并按要求组织实施,保证工程正常运行;按相关政策规定做好水费收取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清镇市右二水库工程管理所

(一)单位负责人:冉 尧 联系方式0851-82522246

(二)单位职责:贯彻执行涉水方针、政策及水法律法规;负责大坝、库区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执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指令,负责水库的防汛等安全运行工作;积极做好库区内水源保护工作,对水库进行科学调度,按要求完成供水服务区的供水保障工作;积极推广节水工作,提高用水效率。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清镇市磅寨供水工程管理所

(一)单位负责人:王 徽   联系方式:0851-82522246

(二)单位职责:负责调度生产,安全供水;负责提水泵站机房的管理和维护,实行24小时不间断供水;负责公共供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的巡检、维护保养和管理;负责对用户的报修、水费查询、报停、过户、注销工作;负责对供水管网服务范围内生产生活用水的调度工作。

八、清镇市席关水库工程管理所

(一)单位负责人:梁 勇  联系方式:0851-82522246

(二)单位职责:贯彻执行涉水方针、政策及水法律法规;负责大坝、库区、提灌设施及渠系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做好库区内水源保护工作,对水库进行科学调度,按要求完成供水服务区的供水保障工作;积极推广节水工作,提高用水效率;按相关政策规定,负责水费收取工作;执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指令,做好水库及灌区防汛抗旱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清镇市水务管理局

清镇市水务管理局

清镇市水务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贵阳市委和市委关于水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 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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