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全县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战略规划、江河湖泊流域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三、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四、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县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六、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指导全县中小型水利工程验收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管。
七、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实施。负责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权限内生产建设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县级水土保持项目,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工作。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负责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负责权限内取水许可、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批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用水计划审批水行政许可并监督监察。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夸乡(镇)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十一、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三、承担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调度指导、检查考核、落实河湖长确定的事项。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县水务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要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江河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嫩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领导班子成员(姓名、性别、职务)
郑延国:男,嫩江市水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王哲君:男,嫩江市水务局主任科员
张仁生:男,嫩江市水务局副局长
程正敏:女,嫩江市水务局副局长
李 和:男,嫩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总指挥
范志宏:男,嫩江市水务局纪检书记
顾世峰:男,嫩江市河长制工作站站长
李鹏宇:男,嫩江市民兵水库工作站站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