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概况
通榆县政务服务局(通榆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隶属于县政府部门,正科级单位,于2019年3月初正式成立,坐落于通榆县开通镇新发北街1666号。联系电话是0436-4211008。现有行政编制11个,领导职数3人,1正2副。机关设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科、数据共享指导科、政务公开科、营商环境科。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健全和完善全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与管理。根据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县级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办理及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和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等业务的管理、协调和监督。
(三)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规范运行,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运行、管理和监督制度。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运行维护和集约化工作。
(四)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数字化发展工作。研究拟订全县数字化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数字通榆”和智慧城市建设的相关工作。统筹协调通信业发展,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工作。
(五)负责统筹大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商用、民用;组织协调数据资源归集整合、共享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统筹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
(六)负责提出大数据、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及规模(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央和省级支持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大数据、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相关工作;负责县级有关部门大数据、信息化项目牵头审核工作;拟订县本级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大数据基金的建立和管理。
(七)负责全县软环境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全县软环境建设的措施办法组织相关部门对重大案件进行直接查处,建立软环境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部门软环境建设工作。协调推动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办县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组织协调县委、县政府督查工作,督促检查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场、各街道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重要批示、指示、会议决定事项,重点工作任务及县委、县政府领导有关指示、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报告;协调县政府工作部门认真办理市、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市、县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九)承担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促进政务服务局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通榆县政务服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结合局领导职数和内设科室设置的实际,经局党组讨论决定,现将领导工作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一、局长:方会臣
(一)负责政务服务局(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全面工作。
(二)分管营商环境科(督查科、诚信体系建设科)。负责软环境建设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二、主任科员:李永成
(一)负责政务服务局脱贫攻坚工作;
(二)协助局长做好对县数据中心的管理与协调工作。
(三)数据共享及电子政务、政府门户网站、数据管理、政府集中采购(招投标服务中心)招投标服务等工作;
(四)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驻村期间,暂由副局长张威代管)。
三、副局长:张威
(一)负责综合科人事、财务、后勤、安全生产、组织沿革、党建、组织、宣传(含工、青、妇、武)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二)负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
(三)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四、副局长:王宏达
(一)负责政务公开科中的行政审批、中介监督管理与考核工作;
(二)负责营商环境科中的县委、县政府督查工作分管督查工作。协助局长负责对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管理、考核与协调;
(三)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