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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436-3236427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文化东路95-6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00-17:00(秋冬季) 8:30-11:30 13:30-17:30(春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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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信息

基本概况

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白城市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勘察、设计的职能部门。内设机构9个。另设机关党委。直属20个企事业单位。

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措施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和市政府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的组织实施工作;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本地实际的住房制度,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三)承担规范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地方规范性文件。 

(四)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和省标准以及工程建设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工程建设地方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监督执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措施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监督执行国家和省房地产产业政策和法规,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住宅建设、房地产开发、房屋征收拆迁、房地产交易、房屋权属管理、商品房预(销)售、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中介、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安全管理等政策和法规,并拟订符合本地实际的管理制度。 

(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市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监督和指导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等政策和法规的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管理;监督执行建设工程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负责全市建筑业执业人员、造价执业人员的管理;负责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和管理;拟订工程建设地方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监督执行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政策和法规;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七)拟订全市城市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城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城市供水、节水、排水、供热、燃气、城市园林、市容和环境卫生治理和城建监察等政策和法规的实施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绿化工作;指导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监督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等政策和法规的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实施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 

(九)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监督实施建筑节能的规划;监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和市政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的监督管理全市住房资金和公积金监督管理等行政职责划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二)加强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负责机关文电处理、印信管理、文字综合、信息调研、会议会务、新闻宣传、政务公开、保密、后勤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管理和指导直属单位文秘档案工作、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参与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职责。负责信访工作。

(二)城市建设科

统筹指导编制城市给水、排水、供热、燃气、园林、市容环境等专项规划;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地下管廊和城市雕塑建设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建设和修复有关工作;指导和监督规划区内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建设的有关工作;拟订全市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和意见;指导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规划区地下管线敷设的综合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统筹指导建设城市供水、节水、排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境卫生设施;监督执行城建监察等政策和法规的实施;负责编制下达城市用水计划及用水定额;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取用地下水的审核和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中节水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城市污水处理管理;负责供热、燃气的安全生产、特许经营、专业规划和供热区域的管理工作;负责供热纠纷的处理工作;负责城市供热和燃气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排水及内涝治理工作;负责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负责对全市城建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负责审查验收本地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对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编制竣工档案资料进行业务指导。

(三)建筑管理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市施工企业管理办公室)

指导全市建筑活动;指导和规范全市建筑市场,监督执行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的政策和法规的实施;负责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管理;拟订工程建设行业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执行建设工程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检测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资质标准;负责建筑业执业人员的管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施工合同管理;负责全市建筑材料预算价格的编制、测算、发布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造价执业资格证书的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合同履约情况的跟踪检查及合同纠纷调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监管工作。负责对建筑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负责全市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建设行业重大工程质量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和法规的执行。负责监督执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职责和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职责。负责对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建筑节能与科技科(行业发展科、墙体材料与建筑节能管理科)

负责全市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拟订建筑节能的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指导行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拟订全市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设计规范工作;负责勘察设计咨询业队伍的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管理。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行业发展规划;管理信息统计工作;负责全市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规划、计划和前期准备工作及项目各阶段的实施和监管工作;负责城区基础设施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申请省和国家支持的建设项目的计划编制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国有固定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五)住房保障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拟订全市住房规划和措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组织编制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市住房保障措施并指导实施;承办中央、省和市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组织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措施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措施和规章制度;监督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屋中介机构的资质标准;监督执行国家和省住宅建设、房屋权属管理等政策和法规的实施;组织建设并管理全市房屋权属信息系统。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制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实施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和物业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考核工作,建立并实行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制度;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收费标准;依法查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及业主的违反物业法律、法规的行为;组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综合考评工作的职责。增加负责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负责辖区内房屋征收补偿金的监管和拨付使用工作职责。增加负责辖区内宣传、贯彻、执行上级住房保障政策和法规,参与研究拟定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保障计划,参与住房保障建设、审核、分配和租赁补贴的发放职责。增加全市住房资金和公积金监督管理职责。 

(六)村镇建设科 

拟订全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提出进城定居农民的住房建设意见;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 

(七)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资福利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实施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标准和专业技术职称标准;负责局管各行业的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八)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勘查、论证、检验、检测、招标、鉴定、听证、上报、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九)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科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规章制度,组织实施辖区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工作,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已申报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地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工程质量检查,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消防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

直属事业单位及职责

1.白城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为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提供服务保障;负责房屋产权交易工作。

2.白城市供热燃气管理中心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住户供热室温的监测;为燃气供求状况实施监测、预测和预警提供服务;为建设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提供服务;负责燃气经营企业相关人员培训

3.白城市房屋安全监察支队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市区房屋拆改、装饰装修、安全鉴定和危险房屋的安全管理和监督;负责受理房屋拆改、装饰装修、安全鉴定和使用危险房屋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

4.白城市房屋管理处

主要工作职责:国有直管房屋的管理及大中小修养护管理,国有直管房屋租金收缴,按照国家房屋制度改革要求对国有房屋出售。

5.白城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

主要工作职责: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

6.白城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内散装水泥推广应用。

7.白城市物业管理中心

主要工作职责:为“宜居小区”评比活动提供服务 ; 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查询;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提供服务;负责物业管理政策法规信息发布;为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培训物业服务企业人员。

8.白城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主要工作职责: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提供服务;为服务对象提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总结、交流、推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经验。

9.白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主要工作职责:为相关工程质量监督提供支持保障;负责受理有关城市建设领域的投诉、举报、咨询、救助、险情信息和意见建议,协调相关单位进行处理;负责12319服务热线的网络建设等工作。

10.白城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主要工作职责为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提供支持保障;负责建立和管理房屋征收补偿档案;为群众回迁入住提供经办服务;负责房屋征收补偿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及维护,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方面的调查研究,并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11.白城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主要工作职责为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编制竣工档案资料提供服务;负责收集和保管本地规划区内的城建档案;负责对收集的城建档案进行科学整理及数字化处理;负责城建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供咨询和服务。

12.白城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站

主要工作职责为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工程竣工结算文件的备案提供服务;为全市建筑材料预算价格的编制、测算、发布提供支持保障;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成本指标的测算;为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发承包计价工作提供服务;测算一次性补充材料价格;为建筑工程合同价款发生争议提供解释、认定服务。

13.白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节水宣传、节水器具推广。

14.白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大中小型建筑工程建筑、设计研究、工程地质勘探;建筑工程总承包、工程咨询;晒图。

15.白城市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主要工作职责:为城市建设项和海绵城市建设提供服务保障。

党组书记、局长

杨国辉
个人简历
男,1967年2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洮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主任,洮南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政委、副大队长,洮南市永康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现任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
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颜鹰
个人简历
女,1965年11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白城市交通局组织人事科科长,白城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兼人事科长,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现任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房产监管科、科技科、村镇建设科、白城市散装水泥办公室、白城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白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暂代)、白城市物业管理中心(暂代)工作。

孙乃涛
个人简历
男,1972年5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曾任白城市公安局政治部教育处处长, 白城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局长, 洮南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纪委书记(兼), 白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党委书记,白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兼)。现任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因挂职外派,暂无工作分工。

韦艳军
个人简历
男,1974年6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科科长、建筑管理科科长。现任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局建筑管理科、行政审批办公室、白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白城市城市建设服务中心、白城市中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白城市城市运维建设有限公司工作。

四级调研员

杨军才
个人简历
男,1963年2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曾任武警吉林省总队白城市支队教导队队长,武警吉林省总队白城市支队副参谋长,武警吉林省总队二支队副支队长,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业发展科科长。现任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局城市建设科、信访工作、白城市供热燃气管理中心、白城市中兴热力有限公司、白城市自来水公司、白城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暂代)、白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白城市房屋管理处)(暂代)工作。

邹春甫
个人简历
男,1975年1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洮北区委防处办综合科科长,洮北区新立办事处武装部长,白城市政府办公室公开电话办公室副主任,白城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科长,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现任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局行政办公室(法规科)、消防审验科、白城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白城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站、白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白城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白城市中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白城市房屋安全监察支队(暂代)工作。

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简介

白城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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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自组建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多措并举,狠抓政务服务各项改革,努力打造更加“廉洁、勤政、高效、便民”的白城政务服务新形象。 从改善环境入手,对大厅进行了彻底的环境整治和排查,公共环境区清理了多余的宣传广告等。添置大量绿植,为办事群众提供更加优。。。
白城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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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436-3528008

办公地址:白城市幸福南大街82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1:30 13:00-17:00(秋冬季) 8:30-11:30 13:30-17:30(春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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