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工作。贯彻执 行国家、省关于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 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承担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县级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办理及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 作,负责“放管服”“只跑一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协调 推进、督促指导。
(三)负责协调、监督县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协调和指导 监督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推进政务公开、 政务信息公开和规范运行。加强政务服务平台的监管,推进政 务服务网上办理。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运行、管理和监督制度。
(四)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数字化发展工作。研究拟订全县 数字化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 织实施。配合推进“数字吉林”建设。
(五)负责统筹大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 商用、民用;组织协调数据资源归集整合、共享开放;推动社 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统筹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 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工作。
(六)负责提出大数据、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及 规模(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央支持建设资金安排建议; 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大数据、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 审批、备案和核准;负责县级有关部门大数据、信息化项目协 调、监督工作;拟订大数据基金的建立和管理。
(七)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方针、政策和省 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软环境建设工作部署、要求, 研究拟定全县软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相关政策;综合全县软环 境建设工作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提出工作意见、 建议;统筹推进全县软环境建设工作,对各乡镇、聚鑫经济开 发区及各县直机关单位(以下简称各地、各部门)软环境建设 工作实施指导、监督,对各地、各部门清理规范政策性文件、 涉企收费、行政裁量权、涉企行政执行检查等工作开展经常性 监督检查;建立优化软环境建设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将软环境建设目标责任制纳入绩效考评管理体系当中并组织实 施;建立完善投诉举报制度,接受软环境建设方面的情况反映, 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并予以监督;协调推动全县社会信 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县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通化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内设 5个机构,分别为通化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办公室、 通化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政务数字化科、通化县政 务服务中心办公室、通化县政务服务中心督查科、通化县政务 服务中心业务科。
咨询电话:0435-5239005,5222781
办公地址:吉林省通化市通化县快达茂镇同德路1888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冬令时: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夏令时: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延时服务和预约服务时间除外。
通化县科技局联系电话:0435-5221115,通化县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435-5229414,通化县司法局联系电话:0435-5217090,通化县公安局联系电话:0435-5264424,通化县水利局联系电话:0435-5235920
通化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工作时间及咨询电话:5229633,13654358568,人社局窗口预约咨询电话:15843501988,市场局窗口咨询电话:5231006,18543573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