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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樊华
联系电话:0432-67250018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官网
办公地址:蛟河市红叶大街157-2号
办公时间:冬: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6:30)--夏: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
蛟河市政务服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及省委、省政府批准的《蛟河市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蛟河市政务服务局(以下简称市政务服务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蛟河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 市政务服务局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政务服务工作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吉林市关于政务服务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市级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办理及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负责进入市政务大厅的行政审批和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等业务的管理、协调和监督。指导乡镇街(区)政务服务机构建设。
(三)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规范运行。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运行、管理和监督制度。
(四)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数字化发展工作。负责统筹大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商用、民用;组织协调数据资源归集整合、共享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统筹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
(五)负责全市软环境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全市软环境建设的措施办法,组织相关部门对重大案件进行直接查处,对相关部门损害营商环境行为进行警示、通报和告诫;建立软环境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乡镇街(区)、各部门软环境建设工作。协调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办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市政务服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机关文电、机要、保密、档案、外事、信息、信访、应急、安全、帮扶助困、后勤保障、人事劳资财务及会务工作;机关重要事项督办督查工作。
(二)行政审批改革科。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和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配合市直相关部门建立行政审批工作规范,指导乡镇街(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政务大厅(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对派驻市政务大厅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承担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电子政务科。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和制定、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统筹推进数据资源归集、整合、共享、开放利用;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管理工作;牵头审核市直部门数字化建设项目;编制全市智慧蛟河建设发展规划,拟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数字吉林建设;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四)软环境建设办公室。负责拟订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与相关涉软部门建立软环境共建工作机制;负责对为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部门(单位)、社会组织(团体)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受理营商环境建设的投诉举报案件;协调组织对企业举报重点案件的督查、督导和查处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营商环境建设考核评价工作;承担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推进全市乡镇街(区)、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宣传及考核评估。
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第五条 关于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依申请公开。
第六条 关于其他事宜
依申请公开。
咨询电话:0432-67260108
办公地址:蛟河市河北街63号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311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官网
工作时间:冬: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6:30),夏: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 上述时间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