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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红岗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大庆市红岗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政务服务局)

联系电话:0459-4197755;2799122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大庆市红岗区萨大中路南22号红岗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办公时间:五天工作制,早8:30上班,晚5:00下班,中午11:30至13:30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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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红岗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职能信息

大庆市红岗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大庆市委办公室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红岗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庆办字〔2019〕1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大庆市红岗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红岗区政务服务局牌子。

第三条 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落实区委、区政府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度机制的建议,依法开展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工作。

(二)负责拟订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以及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四)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政务服务大数据的互联互通和融合共享。负责统筹推进、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五)负责统筹组织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全区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建立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共享机制。承担区“诚信红岗”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统筹组织推进涉及营商环境的政务服务事项的流程再造和标准化工作,并加强监督检查。负责“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综合协调工作。

(七)负责对驻区省市直有关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政务服务进行监督,指导各街道、杏树岗镇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八)负责受理、调查、转办、交办、督办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对有关问题责任人提出问责意见,移交有关机关依纪依法问责处理。

(九)负责全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考评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十)负责统筹推进全区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提出评价结果运用建议。

(十一)承担区委、区政府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在投资服务方面的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指导对全区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协调和签约工作。黑龙江红岗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负责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手续办理。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督办工作,考评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三部门应建立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共享机制。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区发展和改革局应向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和黑龙江红岗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通报招商项目信息,黑龙江红岗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应向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和区发展和改革局通报投资项目促进情况信息。

2.在电子政务建设方面的职责分工。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政务服务大数据的互联互通和融合共享,负责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区政府领导同志办公室和机关的政务信息化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以及区政府有关会议、活动的多媒体技术服务工作;区信息中心负责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 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设下列岗位:

(一)办公室岗。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财务、材料撰写、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政策法规岗。拟订有关营商环境方面的区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负责协调推进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拟订全区营商环境建设规划和计划。负责文件起草、专题理论研究和统计分析。承担局内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对损害营商环境督办案件处理结果的合法性审查,以及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放管服”改革协调岗。负责“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政务服务管理岗。承担统筹组织推进涉及营商环境的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流程再造工作。制定全区涉及营商环境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各街道、杏树岗镇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五)政务大数据服务岗。负责统筹谋划政务服务大数据的互联互通和融合共享,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建设实施。负责拟订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考评。负责区、镇(街道)二级政务服务体系及办事网点建设及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和开放目录。

(六)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岗。负责拟订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共享机制。承担“诚信红岗”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七)监督岗。负责受理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承办、督办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案件,对有关责任人员提出问责意见,移交有关机关依纪依法问责处理。统计汇总、整理投诉举报的数据资料并负责档案管理,提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建议。提供营商环境政策咨询服务。负责对中省市直驻区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的政务服务进行监督;负责对区域内各类服务中心进驻部门、单位的政务服务进行监督。

(八)投资项目促进监督岗。负责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考评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九)考核评价指导岗。负责推进落实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拟订全区营商环境评价实施方案,组织指导各部门各行业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提出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建议。


二、领导班子成员

郭金杰,现任红岗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局长;

岗位职责:负责主持营商局全面工作;

工作地点:大庆市红岗区萨大中路南22号红岗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办公电话:0459-4197337。

曲民,现任红岗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副局长;

岗位职责:负责协助局长主抓营商局全面工作;

工作地点:大庆市红岗区萨大中路南22号红岗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办公电话:0459-4197755。


大庆市红岗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领导简介

大庆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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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明确“一网通办”的主要原则和实施范围、网上办事的基本流程和操作方法、政务服务信息互认共享机制、申请人和政务服务机构人员的违规行为及处理办法等内容。 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大庆市政务服务网集中办理。申请人通过大庆市政务服务网申办事项的,应先通过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实名认证注册登记,全市范。。。
大庆市红岗区税务局
大庆市红岗区税务局

咨询电话:0459-6788244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萨大中路22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大庆市红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大庆市红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咨询电话:0459-2799309,传真:0459-2799308;

办公地址:大庆市红岗区张铁匠二街区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五天工作制,早8:30上班,晚5:00下班,中午11:30至13:30休息

大庆市红岗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政务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