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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武秋丹,党组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
联系电话:0412-5533603 传真号码:5553319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官网
办公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园林大道888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主要职责:
(一)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保障性住房规划及政策,参与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有关工作,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三)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参与拟订市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定额,参与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期定额、建筑专业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工作,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配合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五)指导全市建筑活动并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与清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拟订勘察设计、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全市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市房屋和市政工程相关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六)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建设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七)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建设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村镇建设规划监督检查及全市重点镇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工作。
(八)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市各类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
(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十一)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十二)负责拟订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政策和制度措施,指导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为监督,组织查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案件。
(十三)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管理工作,管理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外建筑市场,发展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参与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加强对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进一步强化保障性住房建设、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促进建筑业发展相关职责,推进棚户区住房改造、房地产“去库存”和建筑产业现代化等工作。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污水处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组织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监管。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指导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监管工作。
2.关于城市地铁、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运营。
办公电话:5533603 传真号码:5553319
法定工作日:8: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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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aszjwmsc@163.com
领导信息
党组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 武秋丹
主持市住建局党政全面工作。
简历:
武秋丹,男,汉族,1964年9月出生,1987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
1983.09-1987.08 沈阳建筑工程学院给排水专业学生
1987.08-1993.03 鞍山市建筑设计院给排水工程设计室助理工程师
1993.03-1994.12 鞍山市排水事业总公司工程计划科科长
1994.12-1995.03 鞍山市排水事业总公司副经理
1995.03-1996.11 鞍山市城市建设局市政管理处副处长
1996.11-2001.12 鞍山市城市建设局市政管理处处长
2001.12-2003.04 鞍山市城市建设局副局长、党委常委
2003.04-2004.12 鞍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副局长、党委常委
2004.12-2006.03 鞍山市规划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6.03-2011.03 鞍山市铁东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2011.03-2013.02 鞍山市立山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鞍山灵山工业经济管委会主任
2013.02-2013.11 鞍山市立山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区长、代区长,鞍山灵山工业经济管委会主任
2013.11-2013.12 鞍山市千山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候选人,鞍山市汤岗子新城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
2013.12-2016.04 鞍山市千山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鞍山市汤岗子新城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
2016.04-2016.09 鞍山市千山区委原副书记,区政府原区长
2016.09-2018.12 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2018.12-2019.01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人选
2019.01-2019.10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9.10--2019.11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
2019.11--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
办公信息
办公地点:鞍山市铁东区园林大道888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0412-5533603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保留原职级待遇、一级调研员 徐德明
负责全局党建及干部人事管理、全市住房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及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协调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相关工作。分管机关党委、人事科、机关服务保障科、财务科、项目规划科、计划统计科、城市建设科。
简历:
徐德明,男,汉族,1966年3月出生,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保留原职级待遇、一级调研员。
1985.09-1989.07 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城市燃气工程专业学生
1989.07-1990.07 鞍钢燃气厂管道车间见习技术员
1990.07-1995.05 鞍钢燃气厂管道车间助理工程师
1995.05-1997.05 鞍山市公用事业局办公室科员
1997.05-1999.12 鞍山市公用事业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1999.12-2001.03 鞍山市公用事业局办公室主任科员
2001.03-2002.01 鞍山市公用事业局办公室副主任
2002.01-2003.06 鞍山市公用事业局党务工作办公室主任
(1999.09-2002.07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在职大专学习)
2003.06-2005.08 鞍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村镇建设处处长
2005.08-2008.12 鞍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秘书处处长
(2004.05-2007.07在沈阳建筑大学城市规划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工程硕士学位)
2008.12-2012.02 鞍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12.02-2014.12 鞍山市房地产开发办公室主任,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2014.12-2015.08 鞍山市房地产开发办公室主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副书记
2015.08-2016.07 鞍山市房地产开发办公室主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副书记
2016.07-2016.08 鞍山市房地产开发办公室主任
2016.08-2017.09 鞍山市房地产开发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2017.09-2018.12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专职党委副书记,保留原职级待遇
2018.12-2020.04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保留原职级待遇
2020.04--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保留原职级待遇、一级调研员
办公信息
办公地点:鞍山市铁东区园林大道888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0412-5533603
党组成员、副局长,保留原职级待遇 胡凤丽
负责全市园林绿化、市容环境管理,全局政务处理、政策法规、营商环境、涉及住建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的监管服务及重点任务的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协调市城市建设发展中心相关工作。分管办公室、营商(企业)服务科、督查考核科、政策法规科、物业管理科、园林绿化科(市城市绿化办公室)、市容环卫科。
简历:
胡凤丽,女,汉族,1964年2月出生,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保留原职级待遇。
1981.09-1985.08 沈阳农学院园艺系果树专业学习
1985.08-1986.03 鞍山市养鸡厂技术员
1986.03-1988.05 鞍山市城建技工学校教师
1988.05-1993.12 鞍山市城建技工学校教务科科长
1993.12-1995.02 鞍山市绿化管理处工程技术科科员
1995.02-1998.10 鞍山市城建技工学校校长、党支部书记
1998.10-2003.01 鞍山市绿化管理处副处长
2003.01-2013.06 鞍山市绿化管理处处长
2013.06-2013.08 鞍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副局长、党委常委
2013.08-2014.12 鞍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副局长、党委常委,汤岗子新城管委会副主任
2014.12-2017.09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常委、副主任,鞍山市汤岗子新城管委会副主任
2017.09-2017.11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常委、副主任
2017.11-2018.12 鞍山市创城督查组组长
2018.12--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保留原职级待遇
办公信息
办公地点:鞍山市铁东区园林大道888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0412-5533603
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于 军
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建筑业管理、安全生产、公用事业及住建局承担的环境保护项目建设管理等工作。分管城市管理执法监管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公用事业科(市城市供水节水办公室)、安全质量监管科、环境保护科。
简历:
于 军,男,汉族,1966年12月出生,1989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1985.09-1989.07 东北电力学院电厂热工测量及自动化专业学生
1989.07-1997.05 鞍山冶金设计研究院中小热电设计院干部
1997.05-1997.12 鞍山冶金设计研究院中小热电设计院工程负责人
1997.12-1998.03 鞍山市城市供暖管理办公室工程师
1998.03-1998.07 鞍山市城市供暖管理办公室监察科副科长
1998.07-1999.05 鞍山市城市供暖管理办公室监察科科长
1999.05-2000.12 鞍山市城市供暖管理办公室调度室总调度长
2000.12-2009.07 鞍山市城市供暖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1999.09-2002.07 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在职大专学习)
2009.07-2012.10 鞍山市城市供暖管理办公室主任
2012.10-2014.12 鞍山市房产局副局级干部,市城市供暖管理办公室主任
2014.12-2017.09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局级干部,市城市供暖管理办公室主任
2017.09-2018.12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常委、副主任
2018.12-2019.12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9.12--2020.02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2020.02--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办公信息
办公地点:鞍山市铁东区园林大道888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0412-5533603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 滨
负责全市村镇建设、房地产行业发展、住房保障、房屋征收、勘察设计与科学技术、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及信访诉求等工作。分管勘察设计与科学技术监管科、村镇建设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住房保障科(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房屋征收科、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科、信访科。
简历:
陈 滨,男,汉族,1968年4月出生,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986.09-1988.07 辽宁省冶金工业学校工程测量专业学生
1988.07-1992.01 辽宁省冶金工业学校教师
1992.01-1993.02 鞍山市铁东区商业局科员
(1992.09-1995.07在辽宁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大专学习)
1993.02-1995.02 鞍山市铁东区纪委科员
1995.02-1995.12 鞍山市铁东区监察局局长助理(副科级)
1995.12-1998.07 鞍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人事处副主任科员
(1996.12在辽宁大学经济法专业自考在职大学毕业)
1998.07-2001.12 鞍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纪检组纪检员(正科级)
2001.12-2004.09 鞍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人事处副处长
2004.09-2005.08 鞍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2005.08-2015.03 鞍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村镇建设处处长
2015.03-2017.11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村镇建设处处长
2017.11-2018.12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常委、副主任
2018.12-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办公信息
办公地点:鞍山市铁东区园林大道888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0412-5533603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电话:5533603 传真号码:5553319,法定工作日:8:30-17:30,办公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园林大道888号。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安全、保密和政务工作,负责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及重点工作的调研,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与发布、新闻宣传和與情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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