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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一、基本信息
名 称:惠水县林业局
简介:惠水县林业局(以下简称县林业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由县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
办公电话:0854—6221121
督察电话:0854—6221121
办 公 室:0854—622112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地址:惠水县涟江街道惠民中路35号
邮编:550600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加挂财务室牌子)
(负责人:罗毓彬 办公电话:0854—6221121)
综合协调和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机关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负责机关文电、督办、会务、机要、保密、档案、议案、提案、后勤等工作;指导全县林业信息化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财务、资产管理等管理工作;负责对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负责林业系统普法教育和宣传工作;拟订全县林业人才培训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和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
监督全县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审核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和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申报全县林业建设重点工程项目计划;监管国有林业资产,指导林业产业发展;组织指导全县林业统计工作。
提出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县林业法制建设、普法和执法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宣传、生态文明、生态文化和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承担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森林资源管理科(加挂行政审批科牌子)
(负责人:罗祝荣 办公电话:0854—6221121)
组织实施草原资源、森林(林木、林地)和湿地资源的日常管理及草原资源、森林(林木、林地)和湿地资源的专项调查工作,草原监督管理,开展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和统计工作;指导全县公益林建设和管理工作;监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的检查验收;组织拟订全县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技术规程,指导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承担林地林权管理工作,监督林地征用、占用和林地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运输与经营加工工作;督促查处林政案件;监督管理林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种子苗木、林木采伐、木材经营加工和运输、野生动植物等各种林业执法;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及林权管理;指导、监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指导木材检查、镇(街道)林业事业机构和农村林业能源建设工作;指导林产品加工、企业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管理全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伍建设;负责有关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的组织、协调和受理、审核、发证工作;负责拟订、完善行政审批办事程序,发布办事指南;负责向社会提供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服务;承担行政审批事项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管理、水利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审批工作;指导开展森林日常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体系建设、宣传教育、检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三)营林产业科
(负责人:莫红林 办公电话:0854—6221121)
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种苗、造林、营林质量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和石漠化治理植被恢复工作;指导退耕还林工程、珠江防护林工程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花卉的建设生产和国有林场(苗圃)、种苗基地、森林公园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预测、预报,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检疫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开展林业科学技术推广、林业产业建设规划、指导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扶贫产业建设等内容工作。
三、下属事业单位
(一)惠水县森林资源保护中心
(负责人:胡显勇 办公电话:0854—6221121)
将惠水县森林资源管理站更名为惠水县森林资源保护中心,加挂“惠水县林业资源调查监测中心”牌子,为县林业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级。
宗旨:为全县森林资源保护、综合利用、林业资源调查、监测,推动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服务。
业务范围:承担全县林地、林木(公益林、天然林、湿地)资源保护利用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森林资源消长动态监测和数据库建设,协助森林资源使用情况的监督,组织伐区作业设计,开展采伐质量监督、管理和伐区验收;承担造林实绩核查工作,对林业重点工程实施检查与监督、验收,监督管理森林、草原、湿地生态安全,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碳汇,指导全县林木资产评估;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全县森林经营方案的制定,并监督实施;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惠水县林业灾害防治中心
(主任:简远航 办公电话:0854—6221121)
设立惠水县林业灾害防治中心,为惠水县林业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级。
原惠水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惠水县森林防火中心划入惠水县林业灾害防治中心。
宗旨:为保护森林资源、林业产业和林业生态建设成果,提供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检疫、防治和预防森林火灾服务。
业务范围:承担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担病虫防治与检疫技术培训、防治检疫技术开发与推广、病虫鼠害防治检疫宣传;承担全县范围内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检疫工作;开展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和预测预报;承担林木种子、苗木和其它繁殖材料的产地检疫和商品木材及其产品的调运检疫、除害处理等技术性工作;对镇(街道)林业工作机构森林病虫害监测预报及防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全县林业有害生物检疫防治、森林和草原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指导森林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协调和指导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参与编制全县森林防火规划和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掌握全县森林火情,发布森林火险和火灾信息;协助、配合政法机关对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查处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惠水县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中心
(负责人:莫红林 办公电话:0854—6221121)
设立惠水县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中心,加挂“惠水县林业科技推广站、惠水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牌子,为惠水县林业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级。
原惠水县营林站、林业科技推广站划入惠水县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中心。
宗旨:为全县林业(草原)生态工程建设提供技术服务。
业务范围:承担全县营林生产调度、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全县植树种草、封山育林、林业工程项目(珠防工程、退耕还林、石漠化、植被恢复等)设计、实施;承担全县营林生产项目的施工检查、竣工验收及档案收集与管理等;承担全县林木种苗生产情况的调查、统计和上报;承担全县林木良种选育、引种及种质资源的管理;承担林业科研项目立项、实施、评审及成果的申报和服务工作;承担林业产业发展协调服务工作;承担林业技术开发试验示范、林业科技推广项目实施,林业和草原科技标准化等相关服务工作,开展林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承担全县农村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服务工作;承担编制林业产业发展、林下经济、科技推广项目编制、申报相关工作;开展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成果转化推广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开展种苗生产、种苗调度供应,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的良种选育、示范、推广建设及林业产业类项目的实施;协助主管部门制订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林业多种经营;协助指导林业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协助主管部门制定全县植树造林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主管部门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珠防工程、植被恢复费用造林、石漠化治理工作等林业重点工程,协助指导全县的封山育林、山地综合开发和各种经济组织的营林生产;协助各项重点工程造林的调查规划、总体设计和各项工程的作业设计并组织实施;协助查处有关林木种苗案件;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上述业务范围,惠水县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1.营林站
承担实施全县植树造林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全县营林生产调度、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全县植树种草、封山育林、林业工程项目(珠防工程、退耕还林、石漠化、植被恢复等)设计、实施;承担全县营林生产项目的施工检查、竣工验收及档案收集与管理等;承担实施各项重点工程造林的调查规划、总体设计和各项工程的作业设计。协助主管部门制订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林业多种经营;协助主管部门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珠防工程、植被恢复费用造林、石漠化治理工作等林业重点工程,协助指导全县的封山育林、山地综合开发和各种经济组织的营林生产;
2.种苗站
承担全县林木种苗生产情况的调查、统计和上报;承担全县林木良种选育、引种及种质资源的管理;协助主管部门开展种苗生产、种苗调度供应,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的良种选育、示范、推广建设及林业产业类项目的实施; 协助查处有关林木种苗案件。
(四)惠水县长安喀斯特自然保护区管理站(负责人:吴梅 办公电话:0854—6221121)
保留惠水县长安喀斯特自然保护区管理站,为县林业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级。
宗旨:为长安喀斯特自然保护和发展提供服务。
业务范围:宣传国家、省、州、县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承担设立并管理界碑标桩和指示牌等有关保护标志,承担保护区巡护和森林防火及环境监测工作,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承担环境监测;承担石漠化治理和低效生态林改造等植被恢复工程;协助主管部门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和自然保护宣传教育;协助主管部门起草制订自然保护区的各项保护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工作;协助主管部门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在不影响保护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开展参观、旅游等活动;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惠水县国有烂坝林场(负责人:何明芳 办公电话:0854—6221121)
保留惠水县国有烂坝林场,为县林业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级。
宗旨:对国有烂坝林场进行林地保护和开发利用。
业务范围:承担林场植树造林、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种苗培育和封山育林工作;承担林场林木种苗、森林病虫害以及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承担林场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及护林防火工作;承担林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工作;承担林场林地、林权的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承担上级安排林业科技项目的实施;承担林场林业基本建设、多种经营以及技术改造工作;承担林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实施中幼林抚育等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制定林场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规定和办法,制定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惠水县国有祥摆林场(负责人:罗毓彬 办公电话:0854—6221121)
保留惠水县国有祥摆林场,为惠水县林业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级。
宗旨:为国有祥摆林场进行林地保护和开发利用服务。
业务范围:承担开展林场植树造林、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种苗培育和封山育林工作;承担林场林木种苗、森林病虫害以及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承担林场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及护林防火工作;承担林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工作;承担林场林地、林权的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承担上级安排林业科技项目的实施;承担林场林业基本建设、多种经营以及技术改造工作;承担林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实施中幼林抚育等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制定林场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规定和办法,制定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石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开展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