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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洛龙区财政局

洛阳市洛龙区财政局

🕐 发布时间:2022-11-07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1786 次浏览
洛阳市洛龙区财政局是洛阳政府工作部门。
  • (一)拟定全区财税发展战略、政策、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落实上级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

    (三)负责全区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承担区级财政收支管理责任。

    (四)加强税源调查分析,及时研究掌握国家新出台的财税政策,以及对我区税源建设的影响;协调国税、地税部门,加强税源监控,掌握税源的发展变化,强化税源分析、预测,为后备财源建设及地方财政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依据。

    (五)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编制年度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汇总年度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财政票据。

    (六)组织制定全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七)负责管理和监督区级财政行政、政法、教育、科学、文化、体育等支出,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

    (八)负责管理和监督区级财政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支出,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

    (九)负责监督管理区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

    (十)负责管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负责管理和监督区级财政服务业发展、商业流通、旅游等支出,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二)牵头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在国家税制改革统一框架下,提出加强地方税体系建设相关建议。

    (十三)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四)执行国家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政策和制度,拟定地方性有关政策、制度。

    (十五)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六)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七)负责管理和监督区财政投资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财政资金支出,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

    (十八)制定并实施全区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九)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

    (二十)负责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二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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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洛龙区 · 洛阳
  • 分类: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负责人:蒋艳萍
  • 工作时间:夏季8:30—12:00,15:00—18:30 冬季8:30—12:00,14:30—18:00
  • 电话:0379-63229495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12号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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