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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洛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上办事大厅)

🕐 发布时间:2022-08-25 近期 👁 6443 次浏览
洛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洛阳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工作。

  • (一)贯彻党和国家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承担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起草工作,指导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拟订全市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做好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四)组织实施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五)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多方联动协调机制。

    (六)组织协调落实移交我市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遗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相关待遇。

    (七)组织指导全市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全市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八)组织指导开展全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全市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全市优抚医院、光荣院、烈士纪念设施等机构的服务管理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全市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十)负责全市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市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全市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一)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夯实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基础,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水平。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信息

  • 地区:洛龙区 · 洛阳
  • 分类: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负责人:刘克见
  • 工作时间:夏季 8:30-12:00 15:00-18:30 冬季 8:30-12:00 14:30-18:00(法定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 电话:0379-60390082
  •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153号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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