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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兴安区政务服务中心

鹤岗市兴安区政务服务中心

🕐 发布时间:2024-09-14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1795 次浏览
鹤岗市兴安区政务服务中心是鹤岗政府工作部门。
  •      鹤岗市兴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位于滨河南小区B2栋,南翔物流园对面,总面积约1000平米。新中心设为咨询服务区、业务受理区、等候区、自助服务区、便民服务区五大区域,增设母婴室、无障碍卫生间等人性化的服务设施和惠民服务项目,开设了“帮代办”服务专窗,为企业、群众提供“一对一”全流程帮代办服务,推行免费打印复印、邮政寄递等一系列便民服务举措,让企业和群众获得更加多元、高效、便捷的办事体验,全面展现效率更高、质量更优的政务服务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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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政务服务中心共设置22个窗口,10个行政审批室,进驻17个部门、636项区级政务服务事项。其中以部门为单位设置了市场监督、人社、医保、“一件事”4个“专窗”,负责313项政务服务事项;设置2个“综窗”,承接教育、司法、应急、民政、卫健、发改、商务、住建、新闻出版、煤管、文体局等14个部323项政务服务事项,帮办代办跨省通办134项事项、省内通办273项事项,协调水电热气、通讯、公证、法律援助七大公共服务类事项全部进驻综合窗口。实行了“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模式,办事群众可以通过网上预约、窗口咨询办理业务,真正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只到一个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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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整合现有资源,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兴安区政务服务中心将于2月27日下午进行搬迁,并于28日进行设备调试,在此期间不受理任何业务,同步原人社、市场、医保窗口咨询电话将进行变更,原窗口咨询电话号码不再使用,现将兴安区政务服务中心搬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址启用时间:
            2023年3月1日上午8:30分
    二、新址地点:
            兴安区滨河南小区B2号楼(兴安区南翔物流对面壹佰加超市旁)
    三、业务受理范围及时间:
            兴安区政务服务中心按照“四办”改革及“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要求,受理原政务服务大厅所有业务。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四、新中心咨询电话:0468-3620100
            新医保窗口咨询电话:0468-3620107
            新市场窗口咨询电话:0468-3620108
            新人社窗口咨询电话:0468-3620109

            新政务服务中心监督投诉电话:0468-3620128

    为了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零跑动”服务措施,打破地域对政务服务的限制,根据《鹤岗市建立云政务服务窗口实施方案》,兴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从企业和群众办事实际需求出发,不断推进“放管服”改革,拓展创新政务服务模式,梳理出市场、社保医疗等领域的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将政务资源由线下实体窗口延伸至线上视频窗口,让企业群众切实享受到“零跑动”面对面的暖心办事服务。

    兴安区政务服务中心立足“可视化、即时化”的“远程办、异地办”服务新模式, 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点对点”咨询导办、“手把手”在线辅办、“面对面”专属快办和“心连心”暖心帮办等一系列特色服务,依托微信通讯软件,通过屏幕共享、文件传递、实时文字对话等功能,为不能到现场办理的企业和群众提供“面对面、一对一 ”的办事咨询、网办指导、业务办理等服务,让企业和群众足不出户、身处异地也可享受到线下实体窗口直接、高效的优质服务。

    如需通过“云窗口”视频办理业务,请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

    综合咨询电话:3620100(具体业务电话:人社局业务:0468-3620109;医保局业务:0468-3620107;市场局业务:0468-3620108)

    现将兴安区“云窗口”办理事项清单向社会进行公布。

👥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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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兴安区 · 鹤岗
  • 分类: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 电话:0468-3620100
  • 地址:鹤岗市兴安区滨河南小区B2号楼(兴安区南翔物流对面壹佰加超市旁)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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