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1. 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强市、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食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 负责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 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牵头开展质量抽检、企业信用监管、商事制度改革、品牌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
4. 负责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按规定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相关事项的办理及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
5. 负责市场监管领域政策法规解读、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划制定及统计信息发布等工作。
内设部门办公室(电话:0826-4821457)、政策法规股(电话:0826-4821457)、人事股(电话:0826-4821457)、登记信用股(电话:0826-482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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