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报基础信息
- 申报范围: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在长春市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2026 年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 2027 年起开始报送年报。
- 申报时间:2026 年 1 月 1 日 - 2026 年 6 月 30 日,建议尽早申报,避免临近截止日期出现网络拥堵。
-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相关部门信息及咨询渠道
(一)主管部门
- 核心主管单位: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筹全市企业年报公示管理工作)
- 上级指导单位: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负责全省年报政策制定与指导)
-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scjg.changchun.gov.cn/(可查询年报最新公告)
(二)咨询方式
-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报咨询热线:0431-88500000(工作日 8:30-12:00,14:30-18:00)
-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全省统一咨询热线:0431-12315(年报相关问题可转接咨询)
- 关注 “长春市场监管” 微信公众号(gs_0431),通过 “微服务 — 咨询投诉” 模块留言
-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点击首页 “咨询帮助” 获取在线指引
- 线下咨询:前往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市场监管所窗口,现场获取填报指导(个体工商户可同步申领纸质年报表格)
三、前期准备资料
- 基础资质类: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等登记信息。
- 人员相关类:工商联络员身份证号、姓名及手机号(用于登录验证),从业人数、社保参保人数等信息(从业人数含劳务派遣人员)。
- 经营财务类: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营业总收入、净利润、纳税总额等数据(税务已申报企业可 “一键导入”,无需重复填写)。
- 股东出资额、出资方式及时间;对外投资、股权变更、对外担保相关信息;
- 网站或网店名称及网址;党建信息(党员人数、党组织建制等);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需准备自查报告;海关备案企业需准备备案信息;
- 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补充 “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返还成员总额、剩余盈余分配总额”3 项数据。
四、具体申报操作流程(含详细步骤)
(一)电脑端申报(主流方式)
- 首选入口: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网址:https://jl.gsxt.gov.cn;
- 备选入口:登录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scjg.changchun.gov.cn/),在 “微服务 — 信用信息公示” 模块进入。
- 首次登录:点击 “企业联络员注册”,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名称、联络员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备案后设置登录密码;
- 信息变更:通过 “吉林省市场主体准入 E 窗通” 系统,选择 “业务办理 — 备案登记 — 联络员备案” 办理变更(忘记信息可点击 “忘记联络员信息” 找回);
- 登录操作: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络员身份证号、密码及手机验证码,点击 “登录”。
- 选择填报年度:登录后点击 “年度报告填写”,勾选 “2025 年度”。若存在往年未填报情况,需先补报往年报告方可填报本年度年报;阅读填报须知并勾选 “已阅”,点击 “确认”。
- 具体填报流程可参考北京年报公示操作指南
- 逐项填写信息(共 12 个核心步骤):
- 步骤 1:填写基本信息(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经营状态等,有网站 / 网店需填写相关信息)→ 保存;
- 步骤 2:填写股东及出资信息(按章程填写认缴 / 实缴金额、时间、方式,外商投资企业无需换算人民币,按注册币种填报)→ 保存;
- 步骤 3:填写网站或网店信息(无则跳过)→ 保存;
- 步骤 4:填写股权变更信息(多次变更需逐次填写,日期按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时间填写)→ 保存;
- 步骤 5:填写对外投资信息(仅填报境内设立企业,不含分公司)→ 保存;
- 步骤 6:填写资产状况信息(可 “一键导入” 税务数据,纳税总额不含代缴个人所得税)→ 保存;
- 步骤 8:填写党建信息(党组织建制、党员人数等,不公示但需如实填报)→ 保存;
- 步骤 9:填写社保信息(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等,实际缴费金额不含个人缴费部分)→ 保存;
- 步骤 10:专项模块填写(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填自查报告、海关备案企业填海关信息等,无对应业务则模块灰色无需填写)→ 保存;
- 步骤 11:大型企业额外填写 “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 保存;
- 步骤 12:农民专业合作社额外填写 3 项盈余分配数据→ 保存。
- 预览核对:所有模块填写完毕后,点击 “预览并公示”,逐项核对信息准确性。
- 打印留存(可选):点击 “预览打印” 生成年报表格,留存纸质存档。
- 提交并公示:核对无误后点击 “提交并公示”,系统提示 “年报已提交成功” 即完成申报(未点击则仅保存未公示,年报未完成)。
- 结果确认:可打印 “结果告知书”,或登录公示系统核实公示状态。
(二)手机端申报(便捷方式)
- 微信搜索并关注 “吉林市场监管” 公众号或 “长春市场监管” 公众号(gs_0431);
- 点击 “为您服务”(或 “微服务”)→“企业公示信息填报”,进入登录页面;
- 输入备案信息及验证码登录,选择 “2025 年度” 年报,按提示逐项填写(逻辑与电脑端一致);
五、常见问题及解答(10 个高频问题)
A: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点击 “忘记联络员信息”,输入企业全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即可找回;需变更联络员的,通过 “吉林省市场主体准入 E 窗通” 系统办理备案变更。
A:2026 年 6 月 30 日前可自行登录系统编辑更正,修改次数不限;6 月 30 日后需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表及说明,经审核同意后方可修改。
A:需要。即使正在清算或已注销税务登记,仍需依法报送上一年度年报。
A:包括企业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等各类税费,不包含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A:①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面临 1 万元以下罚款;② 满 3 年未移出的,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③ 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3 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相关职务;④ 影响企业贷款、招投标、经营合作等业务。
A:可以。可通过长春市市场监管局官网下载《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或到属地监管所申领,填写后提交至登记机关。
- Q:社保信息中的 “本期实际缴费金额” 包含个人缴费部分吗?
A:不包含。仅指报告期内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含当期补缴),不含个人缴费、补缴历年欠费及跨期预缴金额。
A:不需要。年报是经营主体法定义务,任何要求缴纳年报费用的均为诈骗,谨防上当。
A:按原股东实缴出资时间填写,无需按新股东受让时间修改。
A:补报未报年度的年报后,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 “吉林市监信用修复” 微信小程序线上申请信用修复。
六、关键注意事项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满一年的企业,需在年报中同步报送年度自查报告,取消原纸质报送方式;
- 海关备案企业、外商投资企业需按实际情况填写对应专项模块,填写后信息将自动同步至相关主管部门;
- 年报公示信息需真实准确,隐瞒弄虚作假的,将面临 1 万 - 20 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 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年报信息实施 “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公民、法人可举报虚假信息,核查属实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