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风电项目审批制度解析(2025年更新)
根据现行政策及公开信息,淮安市作为江苏省地级市,风电项目目前执行核准制,但部分场景可适用备案制,具体规则如下:
一、核准制适用范围
常规风电项目
涉及集中式风电场、跨区域输电配套项目等,需向江苏省发改委提交核准申请,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核准前置条件包括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等。
省级权限划分
江苏省按容量划分核准权限,例如100MW以上的风电项目需省级核准,其他由市级协调。
二、备案制适用场景
分散式风电与综合能源项目
分散式风电(如小规模园区配套项目)、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等,可整体备案。
备案流程由淮安市或区县发改部门办理,需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第三方评审意见。
政策过渡趋势
2022年国家明确推动风电项目由核准制转向备案制,但江苏省尚未全面落地,目前仍以核准为主。
关键操作建议
项目分类申报:大型集中式项目优先申请省级核准;分散式或综合能源项目可尝试备案。
材料准备:核准需提交《项目申请报告》、用地证明、稳评文件;备案需提供企业资质、可研报告等。
动态关注政策:江苏省可能随国家政策调整进一步简化流程,建议定期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或淮安市发改委官网核实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