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9号公布,署令262号修改)第十九条 :“经营企业进口加工贸易货物,可以从境外或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进口,也可以通过深加工结转方式转入”的规定,加工贸易货物可以从保税区进口。按照该办法第四十条对来料加工含义的规定:“来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境外企业提供,经营企业不需要付汇进口,按照境外企业的要求进行加工或者装配,只收取加工费,制成品由境外企业销售的经营活动。”你公司的经营活动与来料加工贸易方式相似,可以来料加工办理加工贸易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