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番禺区食品经营备案要求,结合现行规范,备案所需资料可分为以下六类要件:
一、主体资格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
需加盖公章,经营范围须包含预包装食品销售或对应经营项目。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现场核验原件)。
二、场所合规证明
经营场所权属文件
自有房产:提供不动产权证复印件
租赁场所:提交剩余有效期≥3年的租赁合同及出租方产权证明;
村集体用地:需村委会出具包含“非违法建筑”声明的《场所使用证明》。
场所布局图纸
平面布置图:标注食品处理区、仓储区等功能分区(建议CAD制图,比例尺1:100)
设备布局图:列明消毒柜、冷藏柜等设备的型号和功率参数。
三、制度管理文件
四大核心制度文本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含月度/季度检查计划模板)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需包含供应商档案模板)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附晨检记录表)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召回流程)。
特殊经营制度
若涉及网络销售,需补充《外卖平台合作协议》《配送温控记录制度》。
四、人员资质材料
健康证明
所有从业人员需提交疾控部门核发的健康证(有效期1年内)。
食品安全管理员证明
需持有广东省食药监考核平台认证的培训合格证。
五、备案申报文书
《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案申请书》
需填写备案事项变更内容(如新增网络经营渠道等)。
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仅适用于已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主体。
六、其他补充材料
委托办理文件
若委托代理,需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变动备案表
涉及连锁门店增减、设备设施更新时提交对应备案表。
实务注意事项
环节 关键要点 依据
材料真实性 伪造场所证明将面临撤销备案及5-50万元罚款
时限要求 经营场所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需完成备案更新
提交方式 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线上提交扫描件,或现场提交纸质材料至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
建议办理前通过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官网下载最新版《备案材料清单》,或致电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20-848***33)确认地方性特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