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签合同不缴纳社保的维权步骤
一、收集劳动关系证据
若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需通过其他材料证明事实劳动关系:
工资流水:银行转账记录或工资条(需显示公司账户信息)
考勤记录:电子打卡记录、签到表复印件等
工作凭证:工牌、工作群聊天记录、工作照片、工作文件签批记录等
其他辅助证据:同事证言、招聘登记表、社保缴费记录(若有部分缴纳)等
二、选择维权途径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方式:
协商解决
向公司明确提出补签劳动合同、补缴社保的要求,书面形式更佳
若公司同意补缴,需保存书面协议(如补缴承诺书)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携带证据至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调查并出具《整改通知书》
监察部门可责令公司限期补签合同、补缴社保
申请劳动仲裁
主张权益:
要求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 双倍工资差额(用工第2个月至第12个月)
要求补缴社保或赔偿社保损失
若因公司违法被迫离职,可主张 经济补偿金(N倍月工资)
仲裁时效:自权益受侵害起 1年内 提出
三、社保补缴操作
社保局投诉
持劳动合同(如有)、工资流水等材料,向社保稽核科提交《补缴申请表》
社保局出具《整改令》后,公司需 15日内补缴,否则税务局可强制划扣并加收 0.05%/日滞纳金
税务复议
若社保局未在 60日内处理,可向人社局申请行政复议
四、特别提醒
时效要求:
社保补缴追溯期一般为 2年,需尽早投诉
劳动仲裁需在 1年时效期 内提出
风险规避:
避免签署《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此类协议无效)
试用期也需缴纳社保,公司拒缴可投诉
法律援助:
可向当地工会、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免费法律支持
总结
维权核心步骤:固定证据→协商/投诉→仲裁追偿。优先通过劳动监察快速解决社保问题,同时通过仲裁主张双倍工资等权益。注意留存所有沟通记录及文书,避免证据灭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