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税务注销登记流程说明
☆ 变更登记类目录
1、注销登记(单位及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
2、注销登记(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3、纳税人跨县(区)迁出(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
4、开具清税证明(五证合一企业的注销)
事项说明:
注销登记(单位及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只能是单位及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办理注销事项。注销登记(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只能是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办理注销事项。
☆ 操作指南
●注销登记(单位及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
【业务描述】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事宜。
业务流程:
纳税人:表单填写—上传附列资料—提交—办税进度—文书打印
税务端:受理——进入清算程序—清算结束,同意导入核心征管——反馈
申请步骤:
前置条件说明:单位及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纳税人申请注销必须完成清算缴清税款,不能有结存发票和未处理案件,否则不能办理。在此只是一个网上预受理环节。
1.选择办理事项
登录路径:【网上办税】—【税务登记】—【注销登记】—【注销登记(单位及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在线办理】
2.填写表单
(1)纳税人基本信息系统会自动取数赋值,无需纳税人进行填写,纳税人只需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注销原因”和“联系人信息”,并上传附列资料信息。
(2)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跳出确认窗口“经办人系本人,此项
业务真实。我(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3)点击“确认”,提示操作成功,显示填写表单详细信息。
3.查询办税进度

纳税人可通过【自我查询】——【办税进度查询】模块,查询已提交办税事项受理进度。
△办理状态为【已申请】:
指税务机关暂时还未受理该项申请,纳税人可进行【查看】、【作废】等操作,【查看】可显示申请表单的详细信息,【作废】则可撤销文书申请;
△办理状态为【进入审核流转环节】:
指税务机关受理了该项申请,并已导入金三系统,进入税务机关内部流转审核环节;
△办理状态为【已办结】:
指税务机关办结了纳税人申请信息,完成清算。
●注销登记(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业务描述】
同注销登记(单位及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
业务流程:
纳税人:表单填写—上传附列资料—提交—办税进度—文书打印
税务端:受理——同意导入核心征管/不同意退回——金三审核——反馈
前置条件说明: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纳税人申请注销必须缴清税款,不能有结存发票和未处理案件,否则不能办理。在此只是一个网上预受理环节。
申请步骤:
1.选择办理事项
登录路径:【网上办税】—【税务登记】—【注销登记】—【注销登记(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在线办理】
2.填写表单
(1)纳税人基本信息系统会自动取数赋值,无需纳税人进行填写,纳税人只需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注销原因”和“联系人信息”,并上传附列资料信息。
(2)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跳出确认窗口“经办人系本人,此项
业务真实。我(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3)点击“确认”,提示操作成功,显示填写表单详细信息。
3.查询办税进度

纳税人可通过【自我查询】——【办税进度查询】模块,查询已提交办税事项受理进度。
△办理状态为【已申请】:
指税务机关暂时还未受理该项申请,纳税人可进行【查看】、【作废】等操作,【查看】可显示申请表单的详细信息,【作废】则可撤销文书申请;
△办理状态为【进入审核流转环节】:
指税务机关受理了该项申请,,并已导入金三系统,进入税务机关内部流转审核环节;
△办理状态为【已办结】:
指税务机关办结了纳税人申请信息。
●纳税人跨县(区)迁出(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业务同上
●开具清税证明(五证合一企业的注销)业务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