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局《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及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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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

(公司备案申请书)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称:

敬    告

1、请您认真阅读本表内容和有关注解事项。在申办登记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您登录“北京工商”网站(www.BAIC.gov.cn)—“网上办事”—“登记注册”模块查询相关内容,或直接到工商部门现场咨询。

2、提交申请前,请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知所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3、请您如实反映情况,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4、本申请书的电子版可通过上述网址获取。

5、本申请书请使用正楷字体手填或打印填写。选择手工填写的,请您使用蓝黑或黑色墨水,保持字迹工整,避免涂改。选择打印填写的,请您填好后使用A4纸打印,按申请书完整页码顺序装订成册。







本人作为 (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向登记机关提出下列申请,并郑重承诺:

1.本公司如实向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经营范围涉及照后审批事项的,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将及时到相关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需要开展未经登记的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将在完成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后,及时办理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不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

4.本公司自觉参加年度报告,依法主动公示信息,对报送和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5.本公司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自觉履行法定统计义务,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守信经营。

申请变更事项(请在以下所列事项前□中划“√”)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营业期限              □股东               □公司类型

□股东(发起人)改变姓名或名称                □集团名称/简称

申请备案事项(请在以下所列事项前□中划“√”)

□公司章程(含股东内部转让部分股权)  □董事             □经理        □监事

□公司增设分公司                      □分公司名称变更   □分公司注销

□取消经营范围中后置标注内容          □修改经营范围中后置标注内容

□公司清算组成员及清算组负责人 □其他

法定代表人签字

(清算组负责人签字

注:① 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② 申请公司清算组成员及清算组负责人备案的,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




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一)

(备案申请表)

事     项

原登记内容

申请变更后内容

公司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万元)

(万元)

经营范围

营业期限

公司类型

集团名称/简称

(仅企业集团变更填写)

/

/

公司增设分公司

公司清算组成员及清算组负责人

注:填写住所时请列明详细地址,精确到门牌号或房间号,如“北京市XX区XX路(街)XX号XX室”。




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二)

(备案申请表)

事      项

原核准登记内容

申请变更后登记内容

股东

董事成员

监事成员

经  理

其他事项

注:上述事项如涉及变更的,应完整填写变更前后的内容,不变的事项可不填写。

本表未列出的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或申请备案事项的,请在 “其他事项”栏内填写。

本页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



(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填写此页)

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监事信息表

姓 名

民  族

现 居 所

职务信息

是否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移动电话

职 务

任职期限

产生方式

注:① 本页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

② 请在此页完整填写新任职人员的信息。本次未发生变化人员仅需填写“姓名”及“职务”两栏即可。

③“现居所”栏,中国公民填写户籍登记住址,非中国公民填写居住地址。

④“职务”指董事长(执行董事)、副董事长、董事、经理、监事会主席、监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设置独立董事的应在“职务”栏内注明。

⑤“产生方式”按照章程规定填写,董事、监事一般应为“选举”或“委派”;经理一般应为“聘任”。

⑥ 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新任法定代表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需符合《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对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要求。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人员,请在对应的“是否为法定代表人”栏内填“√”,其他人员勿填此栏。


请将新任职董事、经理、监事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在本页,本页如不够可复印使用。






董事、经理、监事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请正反面粘贴)









董事、经理、监事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请正反面粘贴)









董事、经理、监事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请正反面粘贴)












【涉及自然人股东(发起人)变更的,请将其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在本页,本页如不够粘贴可复印使用。】

自然人股东(发起人)身份证明粘贴页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请正反面粘贴)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请正反面粘贴)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请正反面粘贴)







【涉及非自然人股东(发起人)变更的,请将其资格证明证件复印件夹在A面和B面之间(复印件大小控制在A4页面之内)

非自然人股东(发起人)资格证明夹页

A面

注:① 非自然人股东(发起人)资格证明有关要求参见《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以及相应的变更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非自然人股东(发起人)资格证明夹页

B面

(涉及住所变更时填写此页)

住所证明

公 司 名 称

住      所

北京市           区(县)                  (门牌号)

产权人证明

同意将上述地址提供给该公司使用。

产权人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需    要

证    明

情    况

上述住所产权人为 ,房屋用途为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公章:

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① 请在“住所”一栏写清详细地址,精确到门牌号或房间号,如“北京市XX区XX路(街)XX号XX室”。

② 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在“产权人证明”一栏内加盖公章;产权人为自然人的,由产权人亲笔签字。同时需提交由产权人盖章或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③ 若住所暂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由有关部门在“需要证明情况”一栏盖章,视为对该房屋权属、用途合法性的确认。具体可出证的情况请参见《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

(设立企业集团的,集团设立登记与母公司变更登记合并办理,请在此表填写集团及其成员单位信息)

企业集团信息登记表

企业集团名

企业集团简

母公司及其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

(万元)

母公司

注册资本

(万元)

控股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万元)

母公司出资数额(万元)

母公司出资比例

备注

参股企业及其他成员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万元)

母公司出资数额(万元)

母公司出资比例

备注

注:① 本页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

②“母公司”指企业集团核心企业。

③“备注”栏目填写以下字母:A:母公司控股企业;B:母公司参股企业;C:与母公司有生产经营协作关系的其他企业法人;D:与母公司有生产经营协作关系的事业单位法人;E:与母公司有生产经营协作关系的社会团体法人。

(企业联系人或公共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填写此页)

企业联系人信息

姓    名

移动电话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企业公共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

敬请留意:

①企业联系人:负责本企业与工商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转达工商部门对企业传达的信息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意见;向工商部门反映企业的需求或意见。联系人凭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联系人应了解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企业变更住所、法定代表人等事项时涉及公共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填写此项。

核发营业执照(备案通知书)情况

发照(通知书)

人员签字

发照(通知书)

日期

年  月  日

领执照(通知书)情况

本人领取了执照正本     份,副本     份/备案通知书   份。

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一次性告知记

您提交的文件、证件还需要进一步修改或补充,请您按照第 号一次性告知单中的提示部分准备相应文件,此外,还应提交下列文件:

被委托人:                   受理人:            年    月    日

一次性告知记

您提交的文件、证件还需要进一步修改或补充,请您按照第 号一次性告知单中的提示部分准备相应文件,此外,还应提交下列文件:

被委托人:                 受理人:              年    月    日

您提交的文件、证件还需要进一步修改或补充,请您按照第 号一次性告知单中的提示部分准备相应文件,此外,还应提交下列文件:

被委托人:                  受理人:             年    月    日




一次性告知记

您提交的文件、证件还需要进一步修改或补充,请您按照第 号一次性告知单中的提示部分准备相应文件,此外,还应提交下列文件:

被委托人:                 受理人:              年    月    日

您提交的文件、证件还需要进一步修改或补充,请您按照第 号一次性告知单中的提示部分准备相应文件,此外,还应提交下列文件:

被委托人:                  受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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