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州市人民法院悬赏公告(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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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州市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4)冀0681执1624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庆弟、刘洪萍与被执行人涿州则润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涿州则润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现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执行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五)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依据:(2023)冀0681民初3991号民事判决书,案涉标的253489元。

被执行人:涿州则润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涿州市东仙坡镇尚庄村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81MA08F9JK56。

法定代表人:张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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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金支付条件:

1、所提供线索真实有效,且为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

2、提供线索使案件得以全部执行或部分执行到位;

3、举报人通过合法途径以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4、同一或相同财产由在先举报人获得;

5、本案案款若全部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承诺支付10000元作为赏金。(赏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

对被执行人线索举报的范围:

1、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有价值的证券、金融理财;

2、被执行人名下的土地、房屋、车辆、船舶、航空器、生产机器设备、库存产品、生产原材料;

3、被执行人的应收债权、投资联营收益或者与他人共有的财产。

举报途径:举报人可采取电话、邮寄等方式,或直接前往涿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进行举报。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之日止。

联系人:吕法官、王法官

联系电话:17731296751、17731254749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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