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县乌溪镇劳动保障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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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乌溪镇劳动保障所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镇劳动保障工作的总体规则,具体政策以及劳动  保障制度总体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根据全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制定本镇劳动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劳动保障工作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制定本镇劳动保障规范的实施办法和地方性标准,并负责监督检查。 

4、统筹管理全镇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劳动就业工作。规划和指导劳动力市场发展,制定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划并实施监督;合理调节城镇劳动力资源配置,调控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序流动;合同有关部门管理本镇公民到境外就业和境外人员在本市就工作。 

5、指导各类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管理国家政策安置劳动力工作,负责招用农村劳动力、外来劳动力的审核工作;指导企业富于职工安置。 

6、对全镇职工工资及其他劳动报酬进行宏观管理。调节各类人员工资及其它劳动报酬分配关系;管理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指导企业搞好内部分配;根据全市工资指导线,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 

7、综合管理全镇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规划和指导职业技能培训在职职工培训;管理本镇技工学校、各类职业技能训练机构;综合管理全镇工人考核、职业技能鉴定、技师评审工作。 

8、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全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工作和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和指导企业职工福利工作。 

9、负责组织实施调整劳动关系的法规、政策,综合管理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参与调解、处理重大劳动争议案件。 

10、依据《劳动法》组织实施对用人单位的劳动监察。 

11、管理全镇劳动统计和信息工作。 

12、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负责人:

唐玉玲:所长,负责劳动保障所全面工作。

办公地点:乌溪镇政府一楼

联系电话:0555-6781615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00-5:00

当涂县乌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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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1、镇党委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县委的指示、决定; (2)讨论决定本镇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领导广大群众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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