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博望区社区矫正中心

马鞍山市博望区司法局  •   • 关注:175

【社区矫正】

  一、工作职责:社区矫正是与监禁刑罚执行对应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2012年11月23日,马鞍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发文(马机编办[2012]149号),批准设立社区矫正局,在各区司法局挂牌,为副科级机构。

 二、机构负责人:党组成员 袁孔全

 三、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   14:00—17:00

 四、地址:博望区永新路与新314省道交叉口荣博佳苑临街门面

 五、联系方式:0555-6773190

马鞍山市博望区司法局

马鞍山市博望区司法局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工作部署督察。 (二)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编纂工作。承担区政府重大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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